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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1年『元旦』、『春節』將至,為切實保障市場供應,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保持生活必需品價格基本穩定,安定群眾生活,12月22日,天津市發改委(物價局)發出通知,對繼續貫徹落實市政府保障供應、穩定價格八項措施,進一步做好兩節市場價格監管工作進行全面部署。《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做到如下幾點:
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嚴格落實應急監測工作預案各項要求,堅持農副產品價格監測日報制度,重點跟蹤糧、油、肉、蛋、菜等主要食品市場供應和價格變化情況。堅持市場巡視,開展調查研究,准確把握市場價格走勢。加強價格預警,發現可能引發價格波動的傾向性、苗頭性、突發性價格上漲問題,要及時調查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建議並向政府和市價格主管部門報告。
二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加大執法力度,開展交通運輸、景點門票、餐飲、醫療服務等價格和收費檢查,嚴肅查處和及時糾正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收費以及不執行明碼標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主要批發市場、批發企業、農貿市場和大型零售企業開展檢查,重點查處經營者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串通漲價的違法行為。開展大型購物中心、商場、超市價格檢查,重點查處虛假標價、模糊標價、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售、隱瞞價格附加條件、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開展存車收費檢查,規范停車收費秩序。對查出的違法案件要依法從重從快處罰,性質惡劣的要予以曝光。
三要認真辦理價格投訴舉報。嚴格落實價格舉報制度,安排領導帶班和專人值守,確保12358價格舉報專線24小時暢通,認真受理和處理價格舉報,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市發改委提醒,經營者要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措施,依法誠信經營,主動承擔保障供應、穩定價格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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