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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周正宇在『北京交通改善措施』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考慮到市場現在的購車情況,包括今天以前都執行老辦法。因為規定是從明天正式來實行,再買新車就要拿到指標。已經開了發票,在23日之前,還可以繼續按正常的手續來辦理。
周正宇表示,銷售配額面向的是銷售企業,今天下午市商務委已經開始在布置這項工作,與發布會是同步的。有相當一批購車人和銷售商簽了購車合同,就是選了車型、顏色,但是車還沒有到,也交了訂金有訂金的發票,如果有這樣正規的手續,有一個登記備案,由銷售企業到屬地所在區的商務系統的辦理窗口遞交。
根據市政府頒布的北京市小車車數量規定實施細則,為了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經北京市各汽車銷售企業將2010年12月23日(含23日)前的小客車購車合同、定金收據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與12月24日下午6時前報送企業所在的區縣商務委員會備案,經審核確認後憑確認證明辦理相關手續。(據中國網文字直播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