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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佛山再遇『許霆』案?記者昨天從佛山中院獲悉,小梁因冒用他人遺留在櫃員機的銀行卡,取走了三萬多元,被法院終審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據了解,今年22歲的小梁是廣東省封開縣人。今年5月29日,在佛山市順德農商銀行高橋分理處櫃員機旁,一名姓鍾的男士在取款後,忘記將銀行卡取出就離去。跟在鍾先生後面取錢的小梁在取錢時,發現裡面還有一張卡卻沒有聲張,順手查詢了一下該銀行卡的餘額,發現該卡內有存款人民幣17萬多元。
面對突然而來的橫財,小梁內心一陣激動,但他並沒有想到將卡退出,去尋找卡的主人,而是分三次取走卡內的2300元。之後,小梁在更改了銀行卡的密碼後,又分幾次到順德區的其他農商支行提錢,一共將卡內的34500元提了出來。事發後,鍾先生報案,警方調取了銀行的監控錄像後,很快發現了小梁並將他抓獲。一審法院認為,小梁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提現及轉賬,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鑒於小梁自願認罪且案發後大部分贓款已追回,可酌情從輕處罰。
據此,一審法院綜合考慮小梁的犯罪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判處小梁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一審後,小梁提出上訴,佛山中院以同樣的理由駁回了訴訟請求,維持原判。(記者劉藝明通訊員張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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