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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今年先後出臺的『國十條』、『國五條』重點是抑制投機,但只有信貸杠杆,缺乏稅收手段,房產稅理應早日出臺而遲遲不能出臺,這就是今年宏觀調控不給力的一個例子。單論『抑制投機』,不但有房產稅這一武器可用,還可以再推空置稅等政策。香港增推『額外印花稅』4天就能成功凍結炒樓之風,就充分說明想抑制樓市投機並不是很難,真正難的是缺少決心。
保障性住房建設從中央要求的規模上來說也很給力,明年計劃建設1000萬套保障房,規模前所未有。但聯想到2009年的地方廉租房建設完成任務不足一半,讓人對明年保障房任務能否完成產生質疑。
筆者以為,有關監管部門要讀懂『有信心讓房價回到合理價位』,既要讓政策本身『給力』,也要讓政策執行給力。有關部門要意識到,總理對於房價的承諾,不是個人承諾。要想兌現這一官方承諾,首先要考慮幾個問題:一是明確房價的合理價位;二是調控房價從上到下要責任到人;三是房地產的支柱地位要動搖;四是土地財政要改變。(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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