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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鄉市政協副主席朱光耀涉嫌受賄遭起訴,日前浙江海寧法院受理此案。
朱光耀在捕前系桐鄉市政協副主席,嘉興市第六屆人大代表。
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秋天開始,朱光耀在擔任桐鄉市市長助理、市政府黨組成員、崇福鎮黨委書記、崇福皮毛市場管委會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取他人『送』給他的人民幣、歐元、鉑金鑲金月餅等共計人民幣價值153100元,並為多家相關企業在企業用地、建設方案的選定及經營推廣、企業涉稅、合資企業創建等方面謀取利益。
2001年11月至今,朱光耀曾先後擔任桐鄉市發展計劃局局長、桐鄉市市長助理兼崇福鎮黨委書記,崇福皮毛市場管委會主任和桐鄉市政協副主席。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朱光耀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53100餘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應當以受賄罪追求其刑事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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