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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適應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和發展建設需要,經國家稅務總局和天津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12月29日,濱海新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掛牌成立,新區所轄各功能區稅務機構同時相應調整,濱海新區稅收管理體制改革步入新階段。
濱海新區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主要負責協調職責范圍內稅務機構的稅收征管、納稅服務、稅收宣傳、稅收執法監督檢查等項工作,以及東疆保稅港區、中新生態城和濱海旅游區的稅收征管工作。濱海新區稅務機構成立後,地稅系統原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開發區、保稅區、濱海高新區地方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稽查局)調整更名為天津市濱海新區第一至第六地方稅務分局(地方稅務稽查分局)。濱海新區第一地方稅務分局負責塘沽管委會、中心商務區管委會、臨港經濟區管委會和北塘經濟區管委會轄區內地稅征管工作;第二地方稅務分局負責漢沽管委會、中心漁港經濟區管委會轄區內地稅征管工作;第三地方稅務分局負責大港管委會、輕紡經濟區管委會轄區內地稅征管工作;第四地方稅務分局負責開發區管委會、南港工業區管委會轄區內地稅征管工作;第五地方稅務分局負責保稅區管委會轄區內地稅征管工作;第六地方稅務分局負責濱海高新區管委會轄區內地稅征管工作。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組建濱海新區稅務機構,是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理順濱海新區稅收征收管理關系,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形成有利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於加強新區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提高稅務部門服務區域經濟發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意義。今後,濱海新區稅收管理體制將在優化稅收職能作用,構建現代稅收管理機制,建設精簡高效服務型部門,促進經濟社會率先發展方面實現新突破。(記者霍艷華 通訊員劉津偉 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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