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功洗冤,羅開友向公安局長葉建華敬酒致謝。 |
羅開友(左)在《刑事賠償決定書》上簽了字。 |
記者從四川雷波縣宣傳部門獲悉,前日,尋妻洗冤案主角羅開友等4人與雷波縣公安局達成國家賠償協議,羅開友獲賠16萬元,其餘3人各獲賠10萬元。羅開友昨日對賠償協議表示滿意,但並不放棄追究李培香家人的法律責任。
冤案主角滿意16萬賠償
雷波縣外宣辦介紹,2010年12月28日,為羅開友等人『正名』的群眾大會在雷波縣渡口鄉中心校舉行後,雷波警方就約請羅開友、羅天元、羅開強、沈修元4人,就國家賠償進行了近5個小時的意見溝通。當晚,羅天元、羅開強、沈修元3人對每人10萬元的賠償標准表示同意,羅開友對警方給出的15萬元賠償標准不滿意,『要再想想』。
前日,羅開友再次與雷波縣公安局協商國家賠償,協商會議在雷波縣委政法委會議室進行,政法委書記苦衛東主持。最終,雙方達成16萬元的賠償協議。
羅開友告訴記者,16萬元賠償款的構成分3個部分:收審21個月國家賠償7.5萬餘元,找到李培香獎勵3萬元,剩餘5.5萬元為精神撫慰金。
羅開友對此表示滿意,並在《刑事賠償決定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
據悉,當天下午,羅開友、羅天元、羅開強、沈修元4人出具現金收據,總計46萬元的賠償金已發放到位。
追究女方家人打砸刑責
昨日,羅開友表示,國家賠償已全額到位,目前正在落實工作問題,『可能去事業單位』,但他和家人並不放棄追究李培香家人的刑事責任。
『不管李培香與無名女屍是否有直接關系,李家人一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羅開友說,李培香親屬當年對打砸羅家的刑事責任不能不了了之。
對於李培香家屬是否存在誣告陷害、打砸搶、抬屍鬧事等違法行為,雷波縣公安局局長葉建華表示,雷波警方已展開調查,將根據調查的事實和證據依法處理。
-釋疑
尋妻開銷不屬國家賠償?
協商中,羅開友認為,因無故身陷『殺妻案』,從身體上、心理上傷及自己的母親、妹妹,她們也應當獲得賠償。此外,自己為尋李培香花費百萬元,也應適當考慮。
『第一次協商提出的國家賠償標准,已經考慮了羅開友的特殊情況,賠償要高於其他3人,』雷波縣公安局局長葉建華表示,羅開友母親被打致殘和羅開友尋找李培香下落的花銷,不屬於此次國家賠償的范圍。
羅開友說,雷波警方的態度是,如果對賠償問題有異議,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羅開友坦陳,他拿不出開銷證據,找不到相關法律法規做支橕,『心裡也沒底。』
-新聞背景
1989年1月15日四川雷波縣村民羅開友與妻子李培香發生口角並打斗,李當晚失蹤。1月31日,雷波縣金沙江邊發現一具女屍。家人指認死者系李培香。
1989年2月雷波縣公安局先後對羅開強等四人收容審查。此間,公安機關對女屍進行了骨齡鑒定,發現與李培香年齡不符。
1990年9月警方先後解除對4人的收容審查。
去年12月13日『李芳』現身,並承認自己是『李培香』。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