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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石家莊訊(記者楊琨)河北省日前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優化市場主體發展環境的意見》。意見指出,凡國家和省已經下放的管理權限,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收回,確保各項權限下放到位。對非行政許可事項,要本著『應減必減』、『該放就放』的原則,予以取消或調整規范。
對保留的行政許可審批項目,要防止暗箱操作、以權謀私,實行『陽光審批』,切斷審批和收費之間的利益聯系。堅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許』原則,進一步放寬經營范圍,放寬投資領域,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或限制的行業外,全面放開經營,除國家明令禁止的,凡允許國有和外資企業進入的投資領域,一律對民間資本開放,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甚至禁止民營企業的進入。進一步降低企業注冊資本,實行零注冊,對注冊登記個體工商戶、民營企業以及變更注冊登記的,免收登記類、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放寬招投標條件限制,給予民間資本更多的機會。
意見要求,要進一步清理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重點是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介機構和壟斷行業借用行政權力或壟斷地位提供服務的收費。任何部門、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中介機構對企業強行服務強制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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