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報北京訊日前,昌平區78歲的楊靜珍將大兒子韓伏雨告上法庭,稱大兒子將楊靜珍夫妻和公婆出資建設的5間半房子『據為己有』,請求法院分割房產。近日,昌平法院宣判,將爭議房產分為96份,楊靜珍佔71份,韓伏雨佔5份。
楊靜珍為昌平本地人,老伴韓士勤於2003年去世,韓士勤有3個姊妹,楊靜珍夫婦生有3女2子。日前,楊靜珍及4個子女以及韓士勤的3個姊妹共8人,將楊靜珍大兒子韓伏雨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產。
楊靜珍訴稱,1968年,韓士勤的3個姊妹出嫁,夫妻倆連同公婆4人共同出錢,將3間祖屋拆除,蓋了5間半房子。隨後,公婆及老伴先後去世,也未留下遺囑,楊靜珍就一直住在自家院內的西房裡。2008年冬天,大兒子韓伏雨以院落為自己所有,拒絕楊靜珍碼放東西。楊靜珍覺得大兒子侵犯了自己的房屋繼承權,請求法院分割自家院內的5間半房屋。
在法庭上,韓伏雨辯稱,父親生前已和母親就院內房屋做了分割,『口頭』提出老院一分為二,東院歸小兒子韓立柱,西院歸自己,母親住在西院,所住房屋待她百年之後仍歸自己所有,自己也取得了西院房產證明。所以要求法院駁回母親訴訟請求。
訴訟期間,韓士勤的3個姊妹向法院遞交證明稱,願將自己可繼承的房屋份額贈給楊靜珍。
近日,法院審理後認定,楊靜珍夫婦與公婆共同出資建設的五間半房,楊靜珍的房屋繼承權應受到保護,判決楊靜珍繼承五間半房中的71/96,韓伏雨與其4個兄弟姐妹各佔5/96。
一審宣判後,韓伏雨不服,已經上訴。(陳博)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