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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胡曉偉)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為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本市日前出臺《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大配套工程費征收管理辦法》,已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作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資金的主要來源,大配套費指為新建住宅和公建項目建設的用地界線以外相關城市規劃道路(含路燈、綠化、交通設施)、給水、燃氣、排水(含雨水、污水)、再生水等工程費用。據介紹,大配套費征收范圍為東至薊汕聯絡線,南至津晉、榮烏高速公路、周蘆鐵路,西至津浦鐵路、京福公路(新),北至京霸鐵路聯絡線、九園公路、京津高速公路。這一范圍內新建住宅和公建項目均需交納大配套費。具體征收標准為,住宅項目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90元計征;公建項目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320元計征。
按照《辦法》規定,中、小學校的教學、校捨用房;工業新建、改造項目;部隊營房、軍事設施等可免交大配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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