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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天津北方網訊:我是一名中學生的家長,向貴報反映一件事情:2010年11月17日6點多鍾,我14歲的女兒秀秀(化名)放學回家,在學校門口被本校的女生文文(化名)和她所帶的幾個校外男孩擋住,他們找我的女兒要錢。我女兒不給,他們就對我女兒拳打腳踢,把我女兒的頭和身上很多地方都打腫了。我們報警後,公安機關於2010年11月17日以尋釁滋事罪立案。在此之後,文文不許其他同學和我女兒在一起,誰和我女兒在一起,她就打誰。這一切,給我女兒的心理和身體都造成很大傷害,她經常晚上睡覺做噩夢。為了給女兒進行心理治療,我每天接送她去醫院做心理輔導。為此,我也沒法正常工作,這件事情給我的家庭造成了嚴重傷害。一名中學生家長
女學生被打後精神恍惚
2011年1月4日,記者見到了被打的中學生——在本市和平區一所中學就讀的秀秀。事情已經發生一個多月了,但秀秀還是不能忘記那些屈辱的被打情節:2010年11月17日放學,她走到校門口,本校的文文帶著幾個不認識的男孩攔住了她,並找她要錢。她說沒錢,他們一群人就圍住她,還沒等她弄清是怎麼回事,一群人就把她打倒在地上,對她拳打腳踢。秀秀也不知道自己被打了多長時間,當感到沒有拳頭再打過來時,她趕緊給爸爸打了電話。秀秀的爸爸趕到學校門口,將女兒送到了醫院。經過診斷,秀秀的頭部、腿部軟組織損傷,出現輕微腦震蕩。
現在,秀秀的家人一分鍾也不敢離開她。心理和身體上的創傷,讓秀秀在這一個多月裡每天都處於精神恍惚當中。
經派出所調解雙方和解
2011年1月6日,記者將秀秀被打的情況反饋給管轄這所學校區域治安的和平區體育館派出所。派出所回復本報說,此事基本屬實,2010年11月17日,秀秀的父親帶著女兒到派出所報案,說其女兒在校門口被打。民警接報後,對此案進行了受理,並對打人的文文進行了傳喚調查。隨後,根據雙方家長的意願進行了調解,雙方家長就賠償問題也多次到派出所溝通。經派出所民警多次做工作,2011年1月7日,雙方終於達成一致,由文文家長賠償秀秀一筆費用作為精神及治療的補償。雙方對調解的結果也表示滿意。
秀秀所在中學的一位學生家長告訴記者,最近的一些校園暴力事件搞得學生和家長異常緊張。本來她覺得孩子已經上中學,上下學家長就不必接送了,而現在她和很多家長一樣,又開始接送孩子了。這不僅影響家長的工作,還造成學校門口的擁堵。
校園暴力應引起各方重視
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本市兒童心理學專家孫紹強。他表示,校園暴力的影響非常嚴重,對孩子不但會造成身體上的傷害,更重要的是會影響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有可能導致不健全人格的形成。這種危害,不僅體現在受害者身上,施暴者的身心同樣不能健康發展。對受害者,有可能導致其缺乏信心和勇氣,逃避人群,自卑、孤僻、偏激;對施暴者,有可能導致其形成反社會人格,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孫紹強指出,校園暴力破壞了社會秩序,容易使人們對法律失去信心。盡管我們一直強調要對青少年加強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從小知法、守法,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如果這種校園暴力的狀態得不到有效改善,學生受到嚴重侵害而感受不到法律的作用,那麼不但受害者本人會對法律失去信心,就連他們的家人、同學、朋友,也會對法律失去信心。而一些學校也存在管理不嚴、教育不力的問題。一些學校擔心校園暴力事件敗壞學校的聲譽,出了事能捂則捂,息事寧人,更不願采取嚴厲的措施。這更暴露出一些學校的管理缺位。校園暴力應引起社會各方面重視。
紅橋區教育局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要預防校園暴力,必須是學校、家長、社會三方面緊密配合。首先,學校應加強青少年守法學法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加強青少年學生的心理知識教育和心理技能訓練,提高其心理的容納性和承受力;二是作為家長,也要反思現在的孩子,他們絕大多數是獨生子女,一些家長過分溺愛孩子、嬌生慣養,缺乏對孩子進行責任、義務和愛心等方面的教育,使得許多孩子是非不分,形成了自私、冷酷的性格;三是社會各方面,也應該營造培育孩子的良好氛圍,在影視劇、讀物、網絡中盡量減少凶殺、暴力等方面的內容,淨化孩子成長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