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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此前公布的《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征求意見稿)》,每月19日為房價公布時間,遇到節假日後順延。一位地方統計部門的人士指出,目前還沒有接到新的通知,預計房價數據會按時公布,這次房價與過去不同的是,主要是采用了網簽數據,同時分類方法不同(1月26日《濟南日報》)。
眾所周知,樓市宏觀調控最重要的基礎工作,就是對市場的相關數據有一個相對准確的統計,倘若對房價沒有一個可靠的統計方法,那麼,樓市調控就難以對癥下藥。從這個意義上講,國家統計局正在全國全面推行的網簽數據,不僅是房地產市場統計的重大革新,更為重要的是,也能讓公眾對房價的漲跌有更加直觀真實的感受。
從制度設計上來講,此次采用網簽數據統計,最大的特點是,替代了原先的開發商報送數據,可以精確到每一個城市每一個小區的每一套房,而且統計局采用建委的數據還可以避免以前出現過的『數據打架』現象。比如2006年一季度,北京市建委公布,北京商品住宅期房預售平均價格上漲14.8%。北京統計局公布2006年一季度北京市商品住宅價格指數上漲7.6%,兩者相差近一倍。
盡管輿論包括專家學者,大都對網簽數據的統計新方法給予充分肯定,並對今後房價數據真實性和准確性,抱有很大希望,但是,筆者覺得,就目前而言,由於網簽數據存在著幾大『硬傷』,倘若不能引起主管部門重視的話,不但難以摸清真實的房價,而且也會影響房地產公共政策的制定。
首先,國內城市一半是網簽數據,另一半是傳統統計方法。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只有35個大中城市有網簽數據。對於另外35個城市,房價統計新政中明確指出,采用房地產開發統計報表中各個樓盤的分類銷售面積和金額數據計算,不另作調查。這意味著,網簽數據,不能覆蓋全國所有的城市,今後將有50%的城市仍沿襲傳統的統計方法,這自然會影響到統計數據的整體效果。
其次,網簽數據時間的滯後性。一般而言,依靠銀行貸款買賣的二手房,其房價網簽通常滯後兩周,有些商品房簽約甚至滯後超過1個月,這樣就可能影響實際數據的准確性。某地房地產主管領導坦言,由於網上簽約比實際成交滯後,導致成交數據真假難辨。
此外,『陰陽合同』可能使二手房網簽數據失真。在實際交易中,二手房買賣雙方為了避稅,有的會簽署兩份合同,一份合同用來支付房款,另一份合同由於價格低,用來繳納稅金;房地產管理部門的二手房網簽數據,其中一部分數據也不真實。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的統計顯示,2010年12月北京存量房網上簽約成交出現了怪象:某家僅有四名經紀人、沒有分支機構的房產經紀公司,當月簽約數達733套,與擁有300多名經紀人的公司相當。
以上網簽數據的種種不足和缺陷表明,房價統計千萬不要過度迷信網簽數據,更不能天真地認為,僅靠網簽數據就能根治房價統計失真的頑疾,我覺得,國家在采用網簽數據的同時,一方面,要采用多種配套輔助性手段。比如統計人員實地調查購房者,對有可能造假的環節,進行微服私訪等。與此同時,要鼓勵獨立的第三方參與房價統計,唯此,纔有可能讓房價數據准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