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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國務院常務會議26日公布房地產調控『新國八條』後,備受關注的房產稅改革試點『靴子』27日正式落地。上海、重慶27日晚分別宣布自28日起正式啟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
國務院常務會議最近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具體征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
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27日晚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重慶市房產稅改革試點采取分步實施的辦法,首批納入征收對象的住房包括: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稅范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征稅范圍。
黃奇帆表示,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稅率征收標准為: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和『重慶版』房產稅略有不同,上海的方案針對新增一般房地產,而且按照人均面積考慮起征點。上海房產稅征收對象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當地新購的住房;對於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稅基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為0.6%,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