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房產稅是世界各國普遍征收的一種財產稅,主要對保有的房產征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是1986年由國務院頒布實施的。《暫行條例》規定,對位於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的房產每年征收房產稅。
由於房產稅開征時,我國尚未進行住房制度改革,城鎮個人擁有住房的情況極少,而且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較低,因此,《暫行條例》規定對個人所有的非營業用房產免稅。房產稅主要是對生產經營性房產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