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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收入分配的角度看,房產稅的開征是十分有價值的,它體現了稅收參與社會財富再分配的功能。』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近年來,隨著個人住房擁有率的不斷提高以及房價的快速上昇,房產投資或投機已成為一部分人積累財富的重要方式,對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影響。『通過對面積大、價值高、套數多的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進行適當調節,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收入和財產的合理分配,縮小貧富差距。』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教授高萍說。
據介紹,世界上130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對住房征收房產稅,而通行做法中最突出的就是把房產稅作為調節收入和財富分配的重要工具。
不過,業內人士強調,房產稅不能增加普通購房者的成本。『享有適當的住房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一個家庭擁有一定面積、套數之內的房產是合理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有關專家表示,征收住房保有環節稅,應該采取累進稅率,在起點稅率較低的情況下,面積越大、套數越多,稅率就越高,持有成本也相應越高。一般來說,世界各國房產稅率大多不超過1%。如果是首套房、中小戶型就應該免征房產稅,或者以極低的稅率征收,不增加普通百姓的居住支出。
此外,房產稅的使用能否增進公共福利?有業內人士擔心,房產稅在充實地方政府『錢袋子』的同時,能否真正『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陳傑建議,應借房產稅改革之機,推進地方財稅制度的改革,建立公開透明的決策和監督機制,保證稅收所得用於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在征收初期,房產稅收入應優先用於地方保障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