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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具體征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
財政部、稅務總局、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房產稅為地方稅,試點征收的收入屬地方財政收入。為充分體現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標,改革試點征收的收入將用於保障性住房特別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等,以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等民生問題。
試點開始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總結試點經驗,適時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國推開的改革方案。條件成熟時,在統籌考慮對基本需求居住面積免稅等因素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對個人擁有的住房征收房產稅。
專家認為,房產稅開征對於房價影響有限,但對於未來稅制改革,特別是建設有效拉近貧富差距的稅制體系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