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訊身為酒樓工作人員的輝某和朋友勾結,用假茅臺將酒樓庫房的真酒調包。27日,西城法院以構成職務侵佔罪為由,判決輝某有期徒刑5年。
輝某案發前是北京七彩雲南大酒樓月壇店的酒水庫房管理員。自2009年12月開始,輝某與其朋友駱某勾結,用假茅臺將庫房內的真酒調包。截至去年3月,輝某從庫房內『換』出了27瓶15年陳釀茅臺和12瓶普通茅臺。這些酒,都被他以極低的價格出售給駱某。去年7月,七彩雲南大酒樓庫房盤點時,纔發現有27瓶15年陳釀茅臺的批號,與進貨記錄不符,隨後輝某被查獲歸案。(郭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