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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頻道在春節信用卡消費高峰前夕,銀監會發文規范各商業銀行信用卡營銷,主要內容包括信用卡不激活不得收費;只有在持卡人授權下,銀行纔能收取超限費,從而遏制持卡人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的超限『被收費』。
記者29日登錄銀監會網站發現,《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的實施公告已經在網上公布。天津市某銀行信用卡部負責人告訴記者:『去年8月份,銀監會已經發布了征求意見稿。』此次管理辦法正式出臺,意味著征求意見階段結束,銀行今後的信用卡營銷必須照章辦事。管理辦法的出臺有助於維護信用卡持卡人權益,如:明確規定了『信用卡未經持卡人激活不得扣收任何費用;禁止對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發卡(附屬卡除外)。』
『消費者應該對「超限額用卡服務、收取超限費等必須持卡人同意」這一條款留意。』一位銀行工作人員這樣告訴記者。原來為鼓勵信用卡持卡人消費,大多數銀行均將信用卡刷卡消費的最高額度控制在原額度的110%。也就是說,假如你的信用額度為1萬元,那麼信用卡最多可以直接刷卡消費1.1萬元,對於超出信用額度的1000元,銀行可按大約3%~5%不等比例收取超限費。但由於部分持卡人並不知情,導致出現超限部分的『被收費』。管理辦法明確指出,『提供超限額用卡服務、收取超限費等必須以持卡人開通此項服務為前提。』
不僅如此,許多銀行職員對管理辦法也頗為期待,因為管理辦法首次要求,禁止銀行單一采用發卡量計件提成的考核方式。本市一些銀行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證實,有時為完成規定發卡任務,常常發動親戚、朋友辦理信用卡,這一方面會有工作壓力,另一方面許多朋友辦卡卻不開通,因而形成許多『睡眠卡』,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希望隨著管理辦法的出臺,上述情況能得到有效解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