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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畢業於北京大學、擔任教育工作的江某,在一個月內連傷三人,其中一人是檢查違章駕駛的交警。記者昨天獲悉,江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妨害公務罪被海淀檢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1月,江某駕駛一輛無牌照的白色伊蘭特轎車停在海淀區中關村新東方大廈門前。因一輛紅色馬自達轎車擋住了他的去路,江某便要求馬自達車主鄭女士挪車。遭到拒絕後,江某當街對鄭女士拳打腳踢,致使對方鎖骨關節處骨折脫位,江某駕車逃跑時,又將鄭女士的兒子撞傷。
同年12月11日,江某再次駕駛無牌照的伊蘭特轎車停在海淀區中國電子大廈西側馬路邊。交警對江某車輛檢查時,要求江某出示車輛牌照。江某因為前不久剛打傷了人,開的本是無牌車而心虛,謊稱牌照在車上,自己要回到車上去取,打算趁機逃跑。
江某上車後立即將車啟動,被交警察覺。交警立即抓住江某車輛的後視鏡,並命令江某熄火下車。江某並沒理會,加速倒車駕駛,將交警掛在車上拖行了二十餘米甩下,造成交警身體多處受傷。最終,江某被警方截獲。
據了解,江某畢業於北京大學,就職於一所著名教育中心。(記者穆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