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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在公交車視頻上看到自己成為通緝犯之前,劉強生還一直以為自己是個『幸運兒』。因為幾天前,他剛剛『白撿』了萬元天上掉的『餡兒餅』。看著視頻錄像中的自己,劉強生恍如隔世:『我被通緝了?!』緩過神的他,嚇得狂奔到派出所自首。
2010年8月10日晚上,劉強生來到農業銀行的ATM機旁,正准備取錢,忽然眼前一亮:自己還沒插入卡去,ATM機內已有了一張銀行卡。劉強生心跳加速,知道有人將卡遺失於此,同時他發現該卡已輸完密碼,處於可取款狀態。劉強生暗喜,便分5次取走了該銀行卡內的1萬元。
取款結束後,劉強生心安理得地將卡放在自己包內,在他看來,自己不過是在路上撿到了這1萬元,屬於『外財』。沒幾天,劉強生不慎將銀行卡丟失,但他並沒有太在意,逐漸將此事淡忘。
過了一周左右,劉強生乘坐公交車時,竟意外發現自己上了『電視』。警方發布的通緝詐騙嫌疑犯的一段視頻,赫然就是劉強生當時在櫃員機上取錢的情形。
大腦一片空白後,劉強生忽然反應過來。他越想越怕,趕忙下車,奔到派出所自首。在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的同時,劉強生第一時間退回了贓款。然而法不容情,隨後劉強生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被檢察機關起訴。
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法院認為,劉強生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冒領被害人卡內存款1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鑒於劉強生能主動自首認罪,積極退贓,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對他判處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法官鄭志勇說,目前此類案件有上昇的趨勢。在此之前,他還辦理過一個類似的案件,一個年輕人也是發現一張遺忘在櫃員機裡的銀行卡,卡裡有3萬餘元,於是他當場提取了1.8萬多元。經過36個小時的思想斗爭,他最終拿起電話撥打110投案自首,將冒領的錢款和銀行卡原物奉還失主。法院審理後認為他的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根據他自動投案,主動退繳非法所得,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等情節,判決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如果遇到上述這種『天上掉餡兒餅』的事情,一定要繃緊法律這根弦,切莫伸手冒領別人的錢款,否則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犯信用卡詐騙罪的,將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兩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鄭志勇說,如果一時按捺不住貪念冒領了別人的存款,只要在公安機關立案前自首並交出冒領的款項和銀行卡,通常都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即使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只要在短期內、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犯罪線索前自首,法院一般也會考慮具體情況免予刑罰。(鄭金雄陳軍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