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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和虛假是一對如影隨形的孿生兄弟。虛假新聞的出現並不奇怪,也不可怕,它是古今中外職業新聞人隨時都要警覺的一大問題。在新聞報道中,只有強烈職業榮譽感並嚴格遵循新聞采集規范的新聞從業者,纔會竭盡全力尋找真相,盡最大可能避免報道失誤。盡管中國新聞界做出了許多努力抵制虛假新聞,但虛假新聞卻大有愈演愈烈之勢,這從近年來《新聞記者》雜志年度十大假新聞的評選活動中可見一斑。國內研究者對於虛假新聞的成因和防范對策論述頗豐,但對虛假新聞處罰的討論卻存在缺乏可操作性、措施疲軟等問題。
虛假新聞研討文獻的兩個特點
筆者在維普資訊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中,以『虛假新聞』為關鍵詞,檢索2001年至今的文獻,排除重復、相關度低的文章,共獲得文獻128篇。綜合分析這些探討虛假新聞的文獻發現,目前的研究有兩個特點:
1.絕大多數集中在成因和對策兩個方面的研究上。這方面的文章有124篇,佔總篇數的96.9%。成因方面,媒體市場化、激烈的媒體競爭和媒體自律機制缺位等,是目前實務界和學界的共識。①有研究者就虛假新聞形成的社會因素進行了分析,認為市場經濟體制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負面效應,從而使傳播過程中的新聞報道虛假失實的問題更加突出。②也有人明確指出,中國社會轉型期復雜的社會語境與新聞失實密切相關,消費文化的流行一方面使新聞的軟性風格切合了受眾的心理需求,另一方面,受眾獲得的愉悅經驗縱容了媒體的造假。譻訛當然,也有人認為虛假新聞的存在說明當前高校新聞教育缺少職業精神培養方面的內容。?訛針對虛假新聞產生的社會、文化、經濟、歷史等各個方面的原因,研究者提出了加強媒體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加強媒體制度建設等建議。還有人呼吁對新聞造假予以重罰,從經濟上讓造假者付出沈重的代價,切斷造假的利益鏈條。譽訛2.缺少對虛假新聞的法律分析。在這些文獻中,僅有4篇探討了虛假新聞報道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其中,南京師范大學顧理平教授認為,虛假新聞破壞了新聞媒體和新聞受眾之間的契約關系,媒體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侵權責任。譾訛研究對虛假新聞的處罰是本文的重點。而在上述文獻的對策探討中,不少人都提出了加大處罰新聞造假行為的力度、建立保障新聞真實性長效機制的建議。但這些建議大多點到為止,不少還停留在簡單的口號式圖解層面,沒有闡釋什麼樣的機制是長效機制,沒有構建起具體的可操作模式,也就使我們無從真正了解新聞從業人員為追求新聞可信度而織成的『客觀事實網絡』到底在哪裡出現了漏洞。
當前虛假新聞處罰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張濤甫副教授以《新聞記者》雜志2001~2006年評選出的『十大假新聞』為分析樣本,研討了假新聞生成的根源。鑒於這些假新聞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已經獲得實務界和學術界的認可,本文在此也以這60條假新聞及張濤甫的研究為基礎,展開相關分析和論述。譿訛張濤甫統計發現,10%的假新聞(6條)是媒體在刊發後自己主動出來糾正了錯誤,以正視聽的;76.7%的假新聞(46條)是由其他媒體揭發出來的;8.3%的假新聞(5條)是同時由自身及其他媒體糾正的;還有5%的假新聞(3條)是由網民揭發的。
結合對上述60條年度假新聞曝光後各方反應⑻的分析(見下表),筆者認為當前對虛假新聞報道進行處罰存在如下問題:1.大多數媒體在刊發虛假新聞後采取的是『鴕鳥政策』。60個樣本中僅有12個樣本涉及的媒體做出了亡羊補牢的積極反應,佔20%;置之不理者佔了八成,其中還有5家媒體為自己的行為進行辯解,為報道虛假新聞開脫,實屬錯上加錯。
2.虛假新聞的揭發缺乏權威獨立的評判機構。49條虛假新聞是由其他媒體或網民揭發的,佔總樣本的81.7%。依據其他媒體或網民的揭發來評判假新聞必須符合一個預設的大前提,即其他媒體或網民的揭發是准確無誤的。而事實上,如此做出的判斷極有可能落入循環論證的邏輯陷阱。
3.媒體對虛假新聞的調查程序不明。在12家做出積極反應(包括更正、道歉、收回刊物、處罰等)的媒體中,僅有3家⑼對自己所刊發虛假報道的過程做了一筆帶過式的檢討。僅憑這些信息,我們無法對虛假新聞突破媒體嚴格的編審關口並得以刊發的具體過程進行復原,因此,也就難以真正發現媒體內部審稿制度存在的缺陷,難以對其運行效力和效率進行可靠的評估,從而無法對癥下藥。
4.媒體處罰過於倉促,處罰依據較為單一。樣本中5家媒體基本上都是事發後數天即對刊發虛假新聞的當事者做出了處罰決定⑽(包括紀律處罰和除名等手段),雖然不能說虛假新聞刊發時間和曝光後做出處罰決定的時間之間的長短與事件調查的成效大小有必然聯系,但至少,詳盡准確的調查是需要耗費時間的。在處罰依據上,5家媒體所用語言的關鍵詞基本上是『杜撰』、『未經核實』、『倉促成稿』、『隱瞞』等,然後給造假責任人戴上一頂『違背新聞真實性原則』的高帽。詳細、全面處罰依據的缺乏,會產生削弱處罰可信度的負面影響。
5.媒體對虛假新聞的調查情況和處罰程序缺乏透明度。作為大眾傳媒,不僅應當對自己刊發虛假新聞的行為及時糾正,而且更應當向全社會公開對虛假新聞的調查過程、具體的處罰程序等全部信息,包括給予責任人公開說話的權利和空間。虛假新聞的處罰要分兩種情況:一是對蓄意造假者,應當采取嚴懲不貸的做法,清除出新聞行業;一是對職業能力欠佳、新聞素養不夠者造成的無心之過,則需遵循『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而不能簡單地開除了之。無論哪種做法,都應當堅持做到處罰信息透明公開。這樣做既能讓造假人和造假手段徹底暴露在陽光下,增強對虛假新聞的打擊力度,又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錯案』。
西方新聞界的借鑒
西方新聞界同樣時時面臨虛假新聞的困擾。諸如英國廣播公司(BBC)、路透社、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等英美權威主流新聞媒體,都曾爆出過記者造假的丑聞。這些媒體在處理記者造假的問題時,采取的一些操作性強的方式和原則值得我們借鑒。2004年9月,CBS的一檔知名欄目《60分鍾星期三》因引用未經認真核實的虛假文件,質疑布什總統70年代早期在得克薩斯空軍國民警衛隊服役的有關記錄,導致報道失實。CBS對這一失實報道的調查,堪稱西方新聞界近年來處理虛假新聞的一起典型案例,有很強的借鑒作用。CBS的調查呈現如下特點:
1.獨立。組成獨立調查小組對虛假新聞事件進行徹底調查。獨立調查小組的成員不在多,而在精,一般由資深新聞人或法律界人士組成,且與被調查媒體和個人沒有利害關系。在為其失實報道公開道歉後,CBS旋即在公司內部成立了由美國前司法部長迪克·索恩伯格和美聯社前首席執行官路易斯·D·博卡迪組成的獨立調查小組,以確保調查結果的可信和公正。
2.全面。獨立小組的最後調查結果要能令人信服,成為媒體修正錯誤、做出處罰的有力依據,就必須做到全面細致,而不是用『經查報道失實,予以嚴懲』等籠統的語言草草了事。索恩伯格和博卡迪組成的調查小組對失實報道進行了三個多月的調查,最後形成一份長達234頁的調查報告,涉及調查過程、背景資料、欄目組織架構、CBS新聞標准、失實報道制作程序、虛假文件和布什服役期間官方記錄比對、失實報道後果、失實報道背後是否有政治議程驅使、建議和結論等10個主要方面。
3.公開。從CBS的操作來看,這樣的丑聞恰恰成為其重塑受眾信心的一個契機。一方面,CBS高層並不回避談論這個話題(當然,在西方文化背景下這類丑聞無法回避,這一點與中國有些不同,我們總是有意無意堅持『家丑不可外揚』的傳統觀念),另一方面,獨立調查報告直接以pdf文件的形式在CBS官方網站上公開,只要上網即可查閱。輥輯訛此外,CBS處罰失實報道當事人的時間選擇也值得思考。失實報道播出後,CBS遭到包括來自白宮等各個方面的指責,壓力不可謂不大。經過12天對自己報道的辯護?,CBS公開道歉。但是,CBS並沒有馬上對造假的當事編輯記者做出處罰,而是在三個多月後,獨立調查報告完成並公布時纔解僱了涉及當期報道的4名高級新聞職員。
疾風驟雨式的處罰,對虛假新聞責任人快刀斬亂麻式的處置方式,表面上看起來令人痛快,但卻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西方新聞界的方法雖然不能說是萬能靈藥,拿來就有效,但是,獨立、全面的調查,公開、公平的處理,至少能在相當程度上避免處罰不公正、處罰不合理的問題,真正讓造假者心服口服,從而使更多的新聞從業人員認真對待這項嚴肅的事業,也纔能使我們對每一個虛假新聞報道案例的反思產生真正有效的警示作用。(作者/李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