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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中年男子晚間與朋友聚會飲下無醇啤酒,不以為然的他轉天駕車上班途中被交警查出酒駕交通違法,該男子纔恍然大悟:『無醇啤酒不是飲料!』
昨天早上7時20分,營口道大隊交警在張自忠路和營口道交口整治酒駕,牌號為京PXXX28的金色夏利車沿張自忠路由西向東行至此地時,交警通過隨身攜帶的酒精檢測儀對該車駕駛人檢測酒精,結果發現其每百毫昇血液酒精含量為41毫克,屬酒駕交通違法。
經訊問,駕駛員蘇某某系南開區人,前一天晚上與朋友在酒店聚會時飲下兩瓶無醇啤酒,本以為無醇啤酒類似飲料,休息一夜後照常駕車上班,沒想到被交警查出酒精含量超標。經交警宣教,蘇某某理解了晚間飲酒轉天駕車仍會酒駕,並認識到無醇啤酒並非沒有酒精含量,極易讓人誤以為是飲料而引發酒駕。交警營口道大隊依法給予蘇某某記12分、吊扣駕駛證3個月、罰款500元的處罰。記者韓愛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