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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盜竊熟人貨物不成後拒捕傷人的搶劫案件提起公訴。
50歲出頭的被告人王某某與在農貿市場賣冷鮮雞的被害人於某某關系不錯,王某某曾用自己老板的車幫於某某上貨拉東西。後來,因被發現乾私活,王某某被老板辭退。王某某和於某某因此發生過口角。
2010年5月21日晚上,王某某越想越生氣。為了出氣,他想不如去偷於某某店裡的冷鮮雞。轉日凌晨3時40分左右,王某某來到本市萬新村天山路農貿市場內,用老虎鉗子等撬開於某某經營的店面。當他鑽進店內准備偷雞時,正巧趕上於某某上貨回來。於某某發現有人偷東西,連呼抓賊並追趕上去。當於某某追上並緊抱住王某某時,王某某用拳頭猛擊於某某的臉部造成其左側眉弓部軟組織挫裂傷。這時一名被吵醒的鄰居走了出來,幫助於某某報警,後民警將王某某抓獲。經法醫鑒定:於某某面部軟組織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檢察官表示,王某某的行為屬於轉化型搶劫。近日河東區人民法院判決王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記者高立紅通訊員楊蕊葉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