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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劉先生來電稱,他每天上班都打開QQ與客戶、同事、朋友進行交流。在最近一階段時間,他發現單位一名同事利用一種類似病毒的軟件,實時窺看他的在線聊天記錄。想問問,同事這樣做違法嗎?
寧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曉毅表示:QQ是一種利用互聯網進行聊天的軟件,其實質是一種通信工具,而窺探他人通信內容本身是一種應受到道德譴責的行為。我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受法律保護的。依據法律規定,劉先生同事的這種行為顯然是不合法的。
宋曉毅律師表示,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根據劉先生介紹的情況分析,他的同事已構成侵權。劉先生可以要求同事卸載相應程序,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不管是真實的還是虛幻的,如果被同事大肆宣揚,並給當事人造成人身和精神損害的,該當事人可以向其同事主張權利。我國《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