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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世未深的江西籍少女溫玲(化名)被拐騙到廣西的欽州市,受盡了『老鴇』的壓榨和羞辱,這是她無法想象的。近日,欽州市公安局和欽南分局聯合行動,在欽州市區連續端掉3個賣淫窩點,先後解救16名來自江西省的被拐騙強迫從事賣淫的女子,抓獲涉嫌組織、強迫、容留賣淫的犯罪嫌疑人3人。這些少女是如何被騙到廣西欽州的,又是如何誤入賣淫窩點的?隨著案件的偵破,一個個謎底揭開了。被拐的15歲女孩溫玲於被解救後的第二天已經隨其父親平安返回了家鄉。而其他15名失足女子,欽州警方也通過各方面聯系,近日由她們的家人一一領回了老家。
一則招工廣告
江西女孩懷打工夢到欽州
2010年1月,初中輟學後正在南昌市打工的溫玲在一次外出逛街中看到一則廣西欽州市某酒店的招工廣告,當時廣告上的內容是招收酒店服務員。從小在大山之中長大,連大海都未見過的農村少女溫玲按捺不住內心的向往,於是,她用公用電話與廣告上的招工電話號碼取得了聯系。
幾天後,一名中年婦女通過原先約定的聯系電話找到了溫玲。這名婦女天花亂墜地向溫玲講述該公司招工廣告的同時描繪了廣西欽州海邊的美麗風景和那家酒店的工作環境以及優厚待遇,讓涉世未深的溫玲深信不疑。於是,溫玲來不及向家中的父母打招呼,便辭去正在南昌做的工作,匆匆帶上行李跟著這名中年婦女搭班車來到了廣西欽州市。
來到欽州市之後,現實的明顯反差讓千裡迢迢從異鄉來的溫玲心涼了半截。這名中年婦女先叫她在一家普通的飯店裡洗碗,盡管工作環境差、工錢少,但自己從南昌市來欽州市,人地生疏,身上沒有分文,想走又沒有路費,而且還欠了這名中年婦女的路費,況且身份證也被她扣押了,溫玲只好硬著頭皮先應付眼前的工作。
兩個月後的一天,那個中年婦女來到溫玲工作的飯店,跟溫玲說去市區文峰路的發廊從事賣淫工作。中年婦女看見溫玲不願意,便軟硬兼施,連哄帶嚇做溫玲的思想工作。最後,溫玲跟她一起來到了欽州市區文峰南路的一家發廊。當溫玲來到這個店裡時,發現店內有三四個跟她差不多年紀的小姐妹也在那裡從事賣淫活動。那個婦女把溫玲帶到店裡向店主交代完了之後,便一走了之,直到被警方解救,溫玲再也沒見過她的蹤影。
而在文峰南路這家發廊負責管理這群女孩子的是另一名40來歲的婦女,大家管她叫阿姨。溫玲剛來到店裡的時候,發現店裡除了這個阿姨之外,還有幾個陌生又凶惡的男子專門在店內看場,如果有人來鬧事,他們就出來幫忙;哪位小姐不願意去接客,他們也會出面管治。平時不能隨意外出,並且有人看管著。來到了發廊,溫玲她們感到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
一個求救電話
被拐女的家人向警方報案
2011年春節前,已經離家一年整的溫玲一心想回家過春節,她便跟那阿姨說這個春節想回老家過年。阿姨聽了不同意,不讓她回家。
『我沒有這個權力,如果要回老家,要問過我的「馬仔」(指這幫男看管)同意後纔能回家。』那個阿姨惡狠狠地對溫玲說。
溫玲聽了後很害怕。她心想,如果她一個人偷偷回家,被她的『馬仔』抓回來打,就惹出大麻煩了。所以她不敢自己搭車回老家,況且身上也沒有回家的錢。
一天,溫玲接待了一個男人後,她試探著向這名男子借了手機,她偷偷打電話回家裡,跟家裡人說,她想回家過年,這裡的阿姨和看管很凶,不讓她回去過年,希望家裡來人接她回家。
溫玲的父親接到失蹤了一年的女兒的電話後,感到自己女兒是被人拐騙了,便向當地警方報了警。
一封打拐協查函
異鄉少女賣淫案浮出水面
今年2月11日,一封來自江西省高安市刑警支隊發出的協查函寄到了廣西欽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協查函要求欽州市警方協助高安市警方解救一拐賣婦女,案件中涉嫌被拐賣來廣西欽州的少女溫玲,此女現正『被扣押在欽州市文峰莊園對面一樓房內』。
當日深夜11時20分許,解救小組按照預定解救方案迅速行動,很快在欽州市文峰南路某發廊內成功解救了江西省高安市籍被拐少女溫玲,同時在文峰南路另一間發廊內解救出來自江西籍的其他11名被欺騙到欽州強迫從事賣淫的失足少女,3名涉嫌組織、強迫、容留賣淫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傳喚。
當溫玲被欽州警方解救出來時,就對民警說:『在那裡每天都要受到他們的折磨,不做生意就會打我,然後說威脅我的話,還叫那些姐妹打我。我天天都在想著回家。有一次有一個姐妹因為向老板娘提出回家,有一個男的就過來把她拉進單獨一間房打,用鐵棍來打。』
2月14日晚,溫玲的父親接到廣西欽州市警方的電話後,急急忙忙從江西省高安市老家坐了20多個小時的火車趕到了廣西欽州市公安局欽南分局刑偵大隊。
民警見到溫玲的父親後,告訴他女兒被拐過來身心受到了傷害,要好一點對女兒,不要責罵她。在溫玲的父親答應不責罵女兒後,民警安排他見到了離開自己已經一年的女兒。看到父親的突然出現,溫玲忍不住流下了眼淚。
一起跳樓案
牽出異鄉少女被拐騙內幕
2月13日晚上8時許,欽州市公安局南珠派出所接到有人在文峰南路某發廊內旁邊跳樓的報案後,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發現一名受傷女子在欽州市欽南區文峰南路101號旁邊的小巷子內,民警立即報請120急救中心將其送到了欽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治療。
經了解,現年18歲的受傷女子張某是江西省安遠縣人,她是被人以介紹工作為名哄騙到欽州市文峰南路某發廊被強迫從事賣淫活動,因逃跑從發廊的三樓小窗戶跳下後受傷造成腰椎骨折。南珠派出所根據這一情況,立即組織警力對該發廊進行了查處,同時在發廊內解救了3名來自江西省被騙到廣西欽州市被強迫從事賣淫的年輕女子。
在欽州警方隨後對搗毀三個賣淫窩點的詢問調查中,辦案民警了解到,被拐騙的16名江西籍少女都是被人以幫助找工作為由從江西省騙到廣西欽州市區的發廊,然後控制其人身自由,強迫她們從事賣淫活動。
警方在偵查中發現,這些發廊老板為了控制好手頭上的『小姐』,讓她們一心一意為自己賺錢,一直將她們賣淫所賺的錢全部佔為己有,然後再給她們發一些所謂的『工資』,從經濟上進行約束管控她們。
據被解救的失足女子陳述,她們每次在店內按規定接一次客收取50元至100元。如果客人給多錢的話,多出的錢算是她們的小費。她們接客完之後,就要將這些錢交給那個阿姨管理,然後再按所謂的五五分成給回『小姐』她們的那份,而每做一次,那個阿姨都每人記在一個本子上面,每個月清一次賬,清完賬後,那些記賬的本子就要銷毀掉。平時,那些記賬的本子都是那個阿姨負責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