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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2月25日電(記者潘清)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行為,便於上市公司股東行使表決權,修訂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將於25日正式發布。
本次修訂中,上海證券交易所梳理、合並了此前有關網絡投票的規定,規范了融資融券新業務的投票方式,針對2006年9月8日發布的原網投細則施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制定了新的措施。
據上證所有關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網投細則首先理順了細則條文間的內在邏輯,便於上市公司及投資者的閱讀和理解。修訂後的網投細則同時將『上市公司股東參加股東大會網絡投票操作流程』單列,投資者可以按照操作流程,方便快捷地完成網絡投票。
其次,為推進並規范上市公司向股東提供網絡投票方式,新修訂的網投細則總結了散見於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的多個規定之中需提供網絡投票方式的事項。網投細則第三條明確規定了上市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向股東提供網絡投票方式的八種情形,方便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在實踐中把握。
再次,此次修訂納入了針對融資融券新業務的網絡投票相關規則,並明確規定,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證券公司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參加股東大會網絡投票的,應當分別根據融資融券投資者和委托人對同一議案的不同意見進行『分拆投票』,以反映實際投資者的投票意見。
此外,應實踐需要,此次修訂增加了方便上市公司和投資者使用網絡投票方式的一些具體規定:明確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設置的網絡投票的專用投票代碼和投票簡稱;規定了股東查詢其投票結果的方式和途徑;增加了取消股東大會議案後的程序規則;對上證所信息網絡有限公司提供相關服務而產生的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不作強制性規定,允許當事人在相關協議中進行自行約定。
上證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證所將以本次修訂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行為的監督,鼓勵、推動和敦促上市公司通過網絡投票方式,調動廣大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參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並行使表決權的積極性,以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發揮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監督作用,進而規范上市公司運作,提昇上市公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