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日前,記者從天津市檢察院召開的天津市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會議上獲悉,全市各級檢察機關2010年全年共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類職務犯罪案件350件448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4.9億元。
分析這些案件,呈現出『六突出、一新』的特點。
『六突出』:一是國企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案件突出,共立案131件165人,佔立案人數的43.8%,涉案人員多為基層業務人員,他們主要采取在銷售環節收取回扣及售後環節截留公款、虛構業務往來、虛開業務發票、單據套取公示等手段。
二是行政機關、醫療、教育、保險等行業工作人員職務犯罪仍然突出,共查辦上述熱點部位的貪污賄賂案件49件59人,佔立案人數的15.6%,犯罪手段表現為收取回扣、索要錢物、虛報冒領、截留私用甚至直接劃撥侵吞挪用等。
三是窩案、串案突出,共查辦99件177人,佔立案人數的46.9%,主要犯罪手段:有的是單位主管領導與財務串通,虛報冒領,有的是多位領導集體將賬外資金以發放特殊嘉獎的名義私分,有的是領導與業務員勾結,共同收受供貨商好處費,有的是多人互相勾結共同貪污公款。
四是商業賄賂案件仍然突出,共查辦64件78人,佔立案人數的20.7%,主要集中在三個領域:工程建設領域主要發生在工程立項、規劃審批、招投標、發包分包、建築材料采購、預決算、驗收等環節;土地出讓領域主要發生在土地征用、審批、開發、使用權招投標、拆遷等環節;醫藥購銷領域主要發生在藥品流通、醫療器械采購等環節。
五是涉農貪污賄賂案件突出,共查辦59件80人,佔立案人數的21.2%,涉案人員多為農村基層組織人員,犯罪手段主要表現為:弄虛作假,將領取的款項不入集體帳目,私下均分;與農村信用社人員合謀,將集體存款挪做他用;做假賬,虛列支出從中侵吞公款。
六是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玩忽職守等瀆職犯罪案件突出,共立案偵查濫用職權類犯罪案件36人,佔瀆職犯罪立案總數的50.7%;泄露國家秘密類犯罪案件13人,佔瀆職犯罪立案總數的18.3%;玩忽職守類犯罪案件15人,佔瀆職犯罪立案總數的21.1.%。此類犯罪由於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所為,影響惡劣,破壞力日益凸顯,危害後果嚴重。
『一新』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域的職務犯罪出現,嚴重影響中央保障民生政策的貫徹實施,損害了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危害很大。其犯罪手段表現為:新農合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索賄、受賄,截留貪污農民報銷款;縣、鄉(鎮)醫院、衛生院等新農合定點醫療單位工作人員貪污、挪用、私分醫保資金,收受藥品供應商賄賂;有關國家工作人員相互勾結,采取虛報冒領等方式大肆套取、侵吞新農合專項資金。(記者趙首蕊 通訊員張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