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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2月25日電(記者彭嘉靖)2月25日,記者從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中關村『1+6』政策和規劃綱要動員大會獲悉,財政部決定在中關村國家示范區內進行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權改革試點。
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是指,中央級事業單位對其擁有的科技成果進行產權轉讓或注銷產權的行為,包括無償劃轉、對外捐贈、出售、轉讓等。
據了解,中央級事業單位科技成果處置權限為:一次性處置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在800萬元以下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主進行處置,並於一個月內將處置結果報財政部備案;一次性處置單位價值或批量價值在800萬元以上(含800萬元)的,仍按現行規定執行,即由所在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財政部審批。
彭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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