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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住房建設與管理制度的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面對廣大中低收入者買不起房、住不上房和廣大百姓對房價高漲怨聲載道的實際情況,我們必須看到住房改革出現的新問題。有必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進行住房建設與管理的再改革。
再改革,決不是對此前改革的否定,再改革是新形勢的需要,是實事求是的表現。
如前所述,住房是有公益性質和重大政治意義的,它與民生的關系是十分直接的。面對很多大城市數以百萬計的農民工無房可住;面對佔70%以上的工薪階層買不起住房;面對城市中很多房東把一間房分成多間房出租;面對很多人或住地下室或合租一套房、合租一間房的實際;面對因住房問題難解決,數以萬計的夫妻不能團聚;面對因住房問題難解決,2000萬兒童留守農村;面對沒有便宜的房子可購買,『剩男』、『大女』人數越來越多;面對城市買不起房,數以萬計的人到農村去建房而又空置不用;面對因房價過高,很多家庭變成房奴,消費能力大為縮水,內需難以啟動等等,可以看出,住房建設和管理的改革已成為當務之急。
為了搞好住房建設與管理的再改革,筆者認為必須著力解決好以下六個問題:
一、要著力解決好農民工在城市的住房問題。農民工在城市就業的多達1.2億?1.4億人,佔我國總人口的1/10。農民工不僅已經為城市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而且成了城市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按有關規定,這些農民工都是被作為市民統計進了城市人口的,而實際在房屋使用管理政策上,很多城市卻對他們毫無關注。包括首都北京,雖曾有人大、政協多年呼吁,但至今廉租房都沒有農民工的份兒。
城市住房建設管理的再改革,一定要把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作為重頭戲。不僅要向農民工提供廉價的公租房,而且要為全家兩代人都已住進城市,並不准備回鄉的農民工建設可承受性住房,讓他們走上安居之路。
二、要著力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保障性住房,除棚戶區改造和廉租房供應外,重點應是『可承受性』住房。
筆者並不主張所有的年輕人大學一畢業都要買房住,但是,一定要使大多數工薪階層買得起房。
據媒體報道,中國工薪階層中80%的人年收入在2.4萬元以下。按照世界上通行的住房價格與家庭年收入之比為1:2?5考慮,我們取上限,也就是說不應該讓房價高出居民收入的5倍,纔是合理的,即一套房的房價應普遍在12萬元。當然,應當從中國的實際出發,要求買房人住小戶型(50?80平米較為適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