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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價簽原來只是個幌子,到底收多少錢,只有超市自己知道。經商怎能沒有誠信?價簽難道只是一場游戲?』自家樂福、沃爾瑪等大型超市『價簽門』曝光以來,本報陸續不斷接到眾多消費者關於各大超市的投訴。長期以來以『規范、透明、低價』著稱的連鎖超市,面臨著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市民們結賬後不再扭頭就走,而是站在銀臺前仔細端詳小票,核對商品價格。專家指出,『價簽門』的事件,警示各大超市必須將消費者的利益視作企業的生命,同時,該事件也促使市民們在購物時更理性,更謹慎。
消費者:原來只是一場『游戲』
市民趙女士向本報投訴稱,今年2月9日,她去人人樂超市南開華苑店購物,其中的貨品『健將薄棉淨色平角褲』標價19.9元。下午1點,她來到銀臺結賬,賬單顯示該貨品34.9元。『收銀員核對後告訴我,這個價格沒有錯。我找到超市的人,一起來到貨架處,確認該貨品標價為19.9元。』趙女士說,以前她在超市購物,並沒有核對小票的習慣,這次發現問題只是一個偶然,這個發現讓她很氣憤。『超市的人想趁機把價簽換掉。我沒有答應,並用手機拍了照片。隨行工作人員說沒有權利解決問題,讓我到服務臺等信兒。此後,我等了長達50分鍾,樓上纔下來一個人,說要把商品贈送給我。我沒有答應,只收下應該屬於我的差價15元。』趙女士說,當她第三次上去的時候,19.9元的商標換成了34.9元,且未作任何提示。『大多數人都過於相信超市,不會刻意核對價格,這樣的價格欺騙,讓我深感痛恨與不安。其他顧客很可能沒有注意到價格問題,而是一走了之,請問,如何還他們公平?』
讀者楊小姐1月24日到家樂福河東店,買了一箱蒙牛鮮牛奶,標簽上的價格為1.5元,而結賬之後卻成了1.6元。找到售貨員,給她的解釋是『電腦裡價格改了,但是標簽沒有改。』具體原因,售貨員也不知道怎麼回事。『這種情況已經不是一次兩次,為什麼降價商品的標簽價格馬上更改,漲價的就遲遲不改呢?』由於馬上要趕班車,楊小姐沒有排隊退貨,只得認倒霉。楊小姐說,還有一次,她買了一箱露露,買之前售貨員說有贈品,大概是一小桶油或者一小袋米。但是她結過賬之後,卻被告知活動已經結束,沒有贈品了。『前後不過5分鍾的時間。這樣的解釋是不是變得太快了?這不是故意欺騙嗎?』
同樣還是在家樂福超市。讀者王先生反映說,他購物時發現徐福記禮盒糖果進行大規模促銷,顧客踴躍購買。然而,他仔細看促銷價簽,發現了超市的『貓膩』:『現價』用大字體顯示為39元,價簽最下角的『原價』卻用小字體顯示,也同樣為39元,降價原因標明是『讓利』。『如果不仔細觀察,根本發現不了。我經常在家樂福購物,這種情況已經是多次出現。我也曾向物價、工商部門反映過這個情況,但根本就沒有用。』而讀者吳女士反映稱,去年『十一』,她在家樂福海光寺店發現,超市稱一款『蘇泊爾保溫桶』的原價是119元,如購物單張小票滿88元,即可享受59元的價格,並憑購物小票換取差價。『我買完東西,想退差價時,卻怎麼也找不到售貨員。今年1月,我從外地回天津工作,再次找到超市,卻得知這個保溫桶現在僅售59元,我以前購物的差價也不給退。』
另一位姓劉的消費者則在華潤萬家超市生了一肚子氣。他介紹說,他到北辰區的一家小型華潤便利店買魚罐頭,『標價12.5元,結賬時,賣價卻是14.3元。而店員根本就愛搭不理,說是公司的事,跟她沒關系,跟公司反映也沒有用……』劉先生說,他上次買魚罐頭時,就發現了這個問題,當時就跟店員反映過,但價簽卻根本不變。『我不是在乎這1.8元,但是,超市經營要講究誠信。』
超市:這只是一場『誤會』
人人樂超市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說,趙女士反映的價簽錯誤一事的確存在,『19.9元的價簽,指向的是其他商品。更換貨物時,售貨員沒有把這個價簽摘下來,導致顧客誤認為是平角褲的價格。』該負責人說,這個錯誤是當天上午出現的,到底有多少顧客受此誤導而購物,該超市也無法統計。至於消費者趙女士所稱該超市工作人員態度惡劣一事,該負責人予以否認,稱該公司願意積極解決此事,不可能故意『晾』消費者50多分鍾。『我們願意退賠消費者趙女士5倍差價的賠償,也同意對該商品做免單處理,但是,趙女士只接受了退賠差價15元。』
接到反映後,家樂福超市相關負責人也立即安排相關門店做了調查處理。『「價簽門」事件發生後,類似的投訴近期呈爆發式增長,我們正在逐一核對,認真處理。超市的貨品有成千上萬種,難保不出現問題,但是,並不能因為出現了問題,就說我們是欺詐。』該負責人說,即使存在失誤,但公司認為這也僅僅是個『誤會』。此後,家樂福超市各分店負責人也在調查後陸續反饋本報,均稱會妥善處理好『差價』等問題,對消費者給予相應的賠償或贈品。
記者通過網站,查詢到華潤萬家該門店的電話,但一直無法接通。此後,記者多次努力,纔聯系到華潤萬家超市相關售後部門。該負責人將相關情況登記後,稱將安排人員盡快調查、處理。
與此同時,記者近日到本市各大超市采訪發現,無論是超市還是消費者,也無論是銷售模式和購物習慣,也都在悄然改變。超市內,記者看到,原來鋪天蓋地的促銷廣告,已經大大減少,一些促銷商品只能看到促銷價,而看不到原價。『超市領導讓我們全部更換了價簽。為什麼?省的惹事唄。不寫原價了,也就不會欺詐了。』一名銷售員接受采訪時說。與此同時,記者發現,在超市的結賬口,習慣於扭頭就走的消費者,也開始習慣性地駐足,瀏覽結賬單,核對商品價格。
專家:誠信危機不是『兒戲』
市物價局檢查分局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稱,自去年11月下旬開始,全市各級物價監督檢查部門全面開展了市場價格監管工作,截至今年2月底,共出動執法人員1.4萬餘人次,檢查和巡查單位近6000餘戶,查處了個別大型超市明碼標價不規范的價格違法行為,取得了一定的社會效果。檢查期間,物價部門分別召開商業零售企業價格政策體系告誡會,提醒企業認真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誠信經營,加強價格自律。還分別采取現場糾正、限期整改等方式,對經營者的不規范價格行為進行規范。該負責人同時稱,全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安排領導值班,確保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暢通,及時受理和查處群眾價格投訴、舉報案件。
315消費電子投訴網相關專家指出,超市價簽門事件的發生,衝擊了部分消費者對超市的信任和依賴,並引發了超市的誠信危機,應引起超市經營者、管理者的警醒。該專家介紹稱,近些年來,超市的發展速度迅猛,『到超市購物』已經成為多數家庭的生活習慣,除了『低價』的因素外,『價格透明、真實』是消費者認可超市的最重要原因。而『價簽門』的事發,恰恰衝擊了消費者最看重的超市『誠信』。而一旦讓消費者徹底失去信任,超市的發展也必然面臨很大的困難。
市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也提醒廣大消費者,一定要科學理性消費,在超市選購商品時需留心商品標價,付款後仔細核對,並保存購物小票,發現經營者有侵權行為時,應及時向物價、工商等部門舉報。該負責人稱,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超市構成欺詐消費行為,應當按照『退一賠一』處理。對有的超市提出『五倍差額退賠』的做法,消費者應理性分析,選擇更有利的解決方式。同時,該負責人也指出,『虛標原價』、『虛假打折』、『錯誤價簽』等做法,已成為部分商家賺取非法利潤的潛規則,但『騙得了一時,騙不了一世』,商家要長遠發展,必須要以誠信為本,只有這樣,纔能建立持久不衰的『百年老店』。本報記者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