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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賈康談個稅
為何推出房產稅的試點?怎麼看待上海和重慶房產稅的不同?房產稅是不是重復征稅?個稅起征點多少合適?怎麼看待合理避稅?昨日,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北京接受了多家媒體的聯合采訪。
重慶房產稅試點更強調存量裡的高端
記者:上海與重慶房產稅的政策規定不同。對此,您怎麼看?
賈康:上海看起來不是看存量,但一有(買的)動作,它就會把存量拉進來。假設你有十套房,不動沒關系,不動,就不存在房炒,但只要你再買下一套,就把所有存量一起計算。上海的政策看起來不涉及存量,但是它把後面可能涉及的炒作空間做了很好壓抑。
重慶方面更強調存量裡的高端,現在可以調節,已經形成平均價位不是特別高有關,操作上來說,社會方方面面更認同。
未來發展方向是減稅
記者:房產稅的推出,增加了稅負會否影響老百姓消費?
賈康:在住房方面,特別強調能力原則,比如花園洋房獨立別墅居住者,你對它征收不到7000元稅,不會影響它的原來消費的基本情況。
記者:未來的稅負會否越來越多?
賈康:不會。未來發展方向繼續貫徹結構性減稅的方針。最重要的個稅調整就是減稅措施,另外增值稅的范圍,也會明顯減少第三產業的實際稅負,鼓勵第三產業昇級換代。
房產限購只是過渡性措施
記者:去年,國家房出臺了多項房地產調控措施,對此,您怎麼看?
賈康:它更多的是一種組合。研究者更多推崇的是建立長久的可持續性的制度建設因素。短期的一些考慮不要給以後長期健康發展制造障礙。房產稅顯然是一種長期的制度框架,時間表方面將跟蹤相關動態信息來作判斷,我們希望十二五期間是否能建成一個基本模樣。
記者:您怎麼看限購令?
賈康:對於限購,我個人態度非常明確,我認為這是不得以采取的過渡性措施,要盡量想方設法減少它的副作用,不要一下子把它的力度放得非常高。
房產稅應用在改善弱勢群眾的基本公共服務支出
記者:可能有人會覺得,買房子的時候已經繳了稅,現在還要征房產稅?
賈康:這涉及重復征收的問題。實際上,現實生活中本身就不能完全排除重復征收的因素。合理的重復征收,比如說,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它裡面的重復因素要合理設計,不能過分,要有一個健康的機制。
記者:房產稅收主要應用於哪些方面?
賈康:首先是應該用在改善弱勢群眾的基本公共服務支出,最好與提供保障房有直接對應關系,讓老百姓更直觀地看到。
分地區制定收稅標准管理上有難度
記者:為什麼不能按區域來制定稅收標准?
賈康:有人提出要有地區區別,但在操作上有一定困難。比如說,他的戶籍是在河南,他的工作地在廣東,他到底是按河南的標准收,還是按廣東的標准收。按工作地點,但是他在一個地方工作3個月,在另一個地方工作9個月,你讓他到底在哪裡交。分地區標准收稅,我是覺得管理上有困難。
記者:能否按家庭的收入來征稅呢?
賈康:要考慮贍養系數,這個倒是合理的。但是在中國能不能做到,還要具備前提條件。我們對家族信息的掌握,目前在一些地方掌握的翔實程度是不夠的,我們不能做簡單判斷,要有關部門來做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