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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從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出發,推進『一國兩制』實踐和祖國和平統一大業,深化內地與港澳經貿合作,推進海峽兩岸經濟關系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共同努力。
規劃綱要草案強調,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門充分發揮優勢,在國家整體發展中繼續發揮重要作用。支持港澳鞏固提昇競爭優勢,支持港澳培育新興產業,深化內地與港澳經濟合作。
規劃綱要草案強調,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八項主張,全面貫徹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重要思想和六點意見,牢牢把握兩岸關系和平發展主題,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活動。鞏固兩岸關系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基礎,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努力加強兩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領域交流,積極擴大兩岸各界往來,持續推進兩岸交往機制化進程,構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框架。建立健全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全面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支持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