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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刪除『罰款』條款,廣州4月將開罰,全國人大代表陳勇指出:
推進垃圾分類不能光靠罰款
正在征求意見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因『罰款』條款遭普遍反對,北京已決定刪除該條款。廣州垃圾分類管理規定即將於4月1日實施,規定明確指明:『垃圾不分類個人每次要罰款50元,單位每立方米要處500元罰款。』全國人大代表陳勇接受羊城晚報記者專訪時指出,垃圾分類必須系統考慮,絕不是罰款不罰款能解決的問題。同時,市民垃圾分類不積極也不僅是素質問題。
北京去年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其中包含居民不按規定將垃圾分類將被罰款的規定。具體措施為:『不遵守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對個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該條款引發公眾熱議,市民、網民普遍表示反對。今年3月1日,北京市法制部門向媒體通報,稱已經采納相關意見,『垃圾不分類將罰款』的條款已刪除。
『垃圾問題靠分類和罰款等簡單措施是解決不了的,它是個系統工程,必須綜合考慮。』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科學院院長陳勇認為,垃圾分類是必須的,具體如何操作需要認真規劃,如果只是討論要不要罰款,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垃圾分類靠設置多少垃圾桶也不是辦法。陳勇說,前幾年廣州就試行垃圾分類辦法,並排分設『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兩個垃圾桶,結果失敗了。現在又要分設四個垃圾桶,能否成功很多人心裡都沒底。『這樣分類的操作性不強,一是分成四種過於復雜;二是很難監督』。
『在實施垃圾分類的時候,政府應該有系統的想法,不能為分類而分類,並強迫居民去執行。』陳勇說,目前市民根本不知道政府如此分類的意義何在,不知道下一步又該如何處理,自然沒有積極性可言。有觀點認為,人們不願自覺進行垃圾分類,是素質問題。陳勇認為不能這樣簡單歸納,關鍵還在於政府沒有細致的規劃,沒有指明發展方向。
『垃圾分類單靠居民自覺或立法處罰都很難操作。其實目前國外有成熟的垃圾分選技術,精確到可以把紙張再分成幾類。』陳勇說,這並非意味著一定要引進技術,只要政府足夠重視,給予適當的引導,很快我們的社會就會掌握這種技術,並生產出這樣的設備。『如果城市建設中能把垃圾處理作為一個系統考慮,我們離解決垃圾圍城的困擾也就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