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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天津市寶坻區的一個簡單工房內,農民工趙政(化名)顫抖著雙手數了又數。他手裡拿著的,是濱海新區法院法官為他追討回並專程送上門的工錢。趙政說:『因為不懂法,我們一點證據都沒保留,這給討薪帶來不少麻煩。真沒想到,拖欠了兩年的工錢,還能給要回來。』
活乾完了老板沒發工錢
與趙政一起接到工錢的共有49名農民工。當初,他們一同受僱於某園林綠化公司,從事工程勞動。活乾完了,老板卻沒發給他們工錢。由於農民工的法律意識淡薄,沒和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甚至連諸如勞工名單等書面材料都沒有,因而無法證實他們確實曾為該公司勞動過。由於證據材料方面的空缺,審理一度陷入僵局。
主審法官多次做被告工作
今年2月14日,趙政代表工友到濱海新區法院遞交了起訴狀,得到了高度重視。主審法官多次找到被告公司做工作。起初,被告極力以沒有證據能證明49名農民工為其勞動為由,妄圖逃避法律責任。法官告知被告,如果被告主張不是原告為其做了這項工程,需提供其他人為其勞動的證據,被告顯然拿不出。於是,法官將農民工生活的艱難和多次遠道而來起訴的不易講述給被告,『如果他們實際並沒有為被告勞動,也絕不會堅持兩年多不斷主張自己的權益。』
立案到結案不到十三天
在主審法官循循善誘的勸導和各部門的努力下,被告最終同意給付49名農民工工資欠款97540元。2011年2月27日,將該款項打入濱海新區法院功能區審判區的保管款賬戶。至此,此案從立案到結案,只用了不到十三天時間。
在案件已經調解解決的情況下,功能區審判區決定由民一庭庭長攜該案承辦人蔣力等工作人員,專門抽出一天時間趕赴寶坻,將錢親手送到每一位農民工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