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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業2010年利潤總額超過1萬億元,錢都用在什麼地方了?為何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只有幾百億元?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都體現在哪些方面?就這些老百姓廣泛關心、兩會期間代表委員討論較多的問題,國務院國資委新聞發言人彭華崗9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解答了這些疑問。
記者:今年中央企業預計上交國有資本收益約630億元,這是怎麼算出來的?其他利潤都用在什麼地方了?
彭華崗:首先我想說個概念,中央企業的利潤總額是企業的合並報表數據,它反映央企的經營狀況,並不說明企業就能拿到這麼多真金白銀。扣除所得稅、歸屬少數股東收益以及法定公積金等,母公司可支配利潤僅有利潤總額的1/4左右。
2010年,中央企業實現利潤總額為11315億元,這筆錢的分配大體上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上繳所得稅25%,約2825億元,稅後淨利潤為8490億元;第二,歸屬少數股東約25%,約2869億元;第三,企業法定留存約25%;第四,母公司可支配利潤約25%。
根據2010年11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今年中央企業中的資源類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將由10%提高到15%,一般競爭類企業由5%提高到10%,軍工科研類企業收取比例維持5%,所以我們測算出今年上交的總額約為630億元。
記者: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後,留下的錢都用在什麼地方了?是不是像傳言的用來改善員工福利了?
彭華崗:這是不可能的。這2000多億元基本都用於企業改革發展,而實際上還遠遠不夠,還要依靠銀行借款和資本市場融資。這部分支出分為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擴大再生產。2010年中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達到2.3萬億元,相當於當年淨利潤的2.8倍。二是彌補國有資本金投入不足。目前半數以上中央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超過率65%,尤其是航空、發電、軍工等關系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中央企業,資產負債率遠高於國際公認水平。三是解決企業歷史負擔。四是科技創新方面投入。
記者:2006—2009年度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為1686億元,這些錢又用在哪些地方了?
彭華崗:主要是五方面:一是支持中央企業自主創新和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支出221億元,約佔13%;二是支持中央企業重組支出908億元,約佔54%;三是支持中央企業災後重建支出305億元,約佔18%;四是支持中央企業應對金融危機支出249.7億元,約佔14.9%;五是幫助中央企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支出2.3億元,約佔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