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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民武女士的兒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刑拘。武女士四處託人找關係,企圖減輕兒子的罪責,結果被騙走2.2萬元。
家住東麗區的武女士,因其子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四處託人找關係。其姨夫郭某聽說後,表示自己有辦法幫忙,以此爲藉口向武女士索要1.3萬元,又向武女士的哥哥索要9000元,共計2.2萬元。後來,武女士的兒子仍被判刑五年。武女士遂向東麗區人民法院起訴郭某。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郭某以幫被害人的兒子疏通關係爲藉口,向武女士及其哥哥索要2.2萬元,除4000元用於請客外,其餘1.8萬餘元均據爲己有。法院認爲,被告人郭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被害人找人幫忙以減輕罪責的急迫心理,隱瞞事實真相,多次向被害人索要錢財,除少部分用於請客吃飯外,大部分款項非法據爲己有,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綜上,判處郭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記者陳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