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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的安全運行通常靠以下三個基本安全功能來保證:
(1)控制反應性或工藝條件;
(2)冷卻放射性物質;
(3)放射性控制(例如包容放射性物質和增加屏蔽保護)。
為此,核電廠采取了一系列的技術安全措施。
技術措施之一——固有安全性
壓水堆首先設計成依據本身具有的物理特性來保證安全。運行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某些擾動,不用外加控制手段和人為乾預就能自動調整,稱為『固有安全性』。
壓水堆還有一種非常重要的安全特性,即不必借助外部動力就能發揮保護作用,稱為『非能動安全』。
壓水堆核電機組的固有安全特性:
(1)當核功率意外上昇時,在任何參數下都能立即自動『負反饋』,迫使功率回落到安全水平;
(2)當需要緊急停堆時,控制棒不需要外加動力,靠重力就能自動下落;
(3)當需要緊急向堆芯內注入冷卻水時,即使安全注射水泵啟動不了,有一定壓力的安全注射箱也可以向堆芯注水,同時把濃硼酸溶液擠進堆內,補充控制棒的停堆能力。
(4)把蒸汽發生器布置在反應堆堆芯上方高處,一旦主冷卻劑泵不起作用,靠密度差和重力差使一回路水自然循環,繼續冷卻堆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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