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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英敏表示,現在的問題是一些城市房價虛高,泡沫嚴重,當務之急是房價要回歸合理區間。房價應該跟居民承受能力掛鉤,如果房價超出居民承受能力,即使漲得再少,也達不到百姓『買得起房』的要求。
以一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3萬元的城市為例,如果當年度增幅為10%,則一個購房者可支配收入將增加3000元。但按照這一比例,一套總價100萬元的住房總價可上漲10萬元,兩者相去甚遠。因此,房價『小幅上漲』這種限制不僅不利於控制房價,而且還可能促進房價上漲,加重購房者的負擔。
多數城市房價控制目標包括了『新建保障性住房』。由於保障房價格較低,能夠拉低新增住房整體價格水平,因此要防止商品房價格借機暗中出現明顯上漲。分析人士還指出,房價控制目標是以去年全年的均價還是以2010年12月的均價為基准,各地也應盡快明確。
需要指出的是,房地產市場調控要解決的是一系列根本性問題,比如土地財政問題、有效供應不足、保障性住房『短腿』等,而最終房價能否進入長期合理的良性軌道,還是要從解決這些根本性問題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