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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本月初通報了發生在吉林和貴州兩起共造成21人死亡、9人受傷的煤礦瓦斯事故。
3月24日,吉林白山市渾江區通溝煤礦發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6人受傷。事發礦屬鄉鎮煤礦,覈定生產能力4萬噸/年,爲低瓦斯礦井。
初步分析,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礦井局部通風管理混亂,隨意開停局扇,造成瓦斯積聚,帶電維修開關產生電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國務院安委辦指出,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是事發礦未經復產驗收擅自恢復生產,3月22日地方有關部門發現違規組織生產後責令其停止生產,但事發礦無視政府監管,繼續違法組織生產;違規採用巷道式採煤,以掘代採;工人入井未帶自救器;通風瓦斯管理不到位,事故工作面曾出現過2次瓦斯超限,但未採取有效措施治理。
3月28日,貴州六盤水市盤縣淤泥鄉羅多煤礦發生一起較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傷。事發礦屬鄉鎮煤礦,設計生產能力6萬噸/年,爲煤與瓦斯突出礦井。
初步分析,事發礦未實施區域防突措施,局部防突措施不到位,11007迴風上山掘進工作面放炮作業誘發煤與瓦斯突出。
國務院安委辦指出,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是事發礦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情況下,違法組織生產;事發礦井下掘進工作面無風微風作業,未按規定安裝監測監控傳感器;部分礦級管理人員沒有安全資格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配備不足。
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國務院安委辦要求各地進一步增強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突出抓好煤礦復產復工驗收工作;切實加強煤礦通風管理;加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工作力度;嚴肅查處事故、嚴格責任追究。(記者 朱立毅黃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