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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深圳警方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大運會安保“治安高危人員排查清理百日行動”戰果。據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申少保介紹,在過去的100天裏,共有8萬餘名“治安高危人員”被清出深圳。
據介紹,行動期間,警方加大了對團伙和系列案件的破案力度。全市共抓獲犯罪嫌疑人6371人,破獲刑事案件7679宗;治安拘留1731人、強制戒毒829人、抓獲在逃人員921人。申少保強調,截至4月10日,已有8萬餘名“治安高危人員”受到震懾離開深圳,但這還不是全部。接下來,深圳警方將繼續對該羣體進行嚴格監管。
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申少保就警方對“治安高危人員”的界定作出解釋。他表示,這幾類人員是指在深圳對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有現存或潛在危害的人羣。
第一類,同時滿足“有前科、長期滯留深圳、又沒有正當職業”等條件的;第二類,同時滿足“在應當就業的年齡無正當職業、晝伏夜出、羣衆舉報有現實危險的”;第三類,涉嫌吸毒、零星販毒、涉嫌銷贓的;第四類,使用假身份證入住旅館酒店、租房的;第五類,長期滯留深圳、明顯靠非法收入生活的,比如涉嫌賣淫的失足婦女;第六類,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員,對他人有危害的;第七類,揚言報復社會,有可能產生極端行爲的;以及其他一些未列舉的,對羣衆安居樂業有現在或潛在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