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孫啓明通訊員麗研)常言道:夫妻之間“牀頭吵架牀尾和”,而一名丈夫在因一點瑣事與妻子吵架後,竟舉刀砍向妻子的胸部,致其受傷。日前,這位狠心的丈夫被東麗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