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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範》,本市指路標誌的形狀爲方形,藍底白字,白色邊框。標誌下部有白色條形區域,區域內信息用藍色字,表示所在道路地點名稱。據《規範》撰寫者之一、市交管局設施處盧科長介紹,新《規範》人性化的亮點有很多,如標示所在道路地點名稱就是本市根據市民交通需要,特在國家標準基礎上設置的。市民看前方指路標誌即可確定目前所在道路名稱,而不用顧盼左右尋找路旁標誌。《規範》對牌面規格大小進行了統一規範,並將指路標誌分爲懸臂式和單立柱式兩種,懸臂式指路標誌的指向以城區主幹路網或區域爲主要內容;單立柱式指路標誌內容採用層層遞進的方式,向前指向下一路口,左右指向相鄰道路,作爲懸臂式指路標誌內容的補充。
《規範》的另一個人性化亮點是,充分考慮到駕駛員讀取信息的時間,保證交通的安全順暢便利,懸臂式指路標誌的設置應確保駕駛者在動態條件下能讀完標誌信息,包括讀取信息時間、反應時間和採取行動時間。比如,大型立交橋前設置的橋樑指路標誌應距立交橋100米至500米。《規範》還要求,道路上標誌設置的間隔距離不應太密,標誌的最小間隔距離應大於該標誌的認讀距離。在交叉口處,由於行車速度已經降低,可適當加密設置,但均不應相互遮擋。 快速路和重要地點 標誌注重引導功能 根據《規範》,快速路門架式預告標誌要求設置在快速路人行天橋,與行車道相對應,由裏向外分別預告由遠及近道路信息。盧科長說,這種設置考慮到快速路車道的不同需求,靠近裏車道的車輛將是開往最遠方道路的車輛,靠近外車道的車輛將最有可能駛出快速路,進入最近道路。快速路入口前設置的指路標誌應距路口80米至120米,出口預告標誌採取三級提醒形式,將設置在距離快速路出口約500米、200米和出口處,標誌將標示所在道路名稱信息,出口、出口連接道路及通達主要道路的名稱、距離等信息。本市還設有部分重要地點指路標誌。該標誌將設置在主幹道,標示所在道路名稱信息,重要地點的名稱、距離、圖形等信息。 指示信息一個也不能缺 路口指示牌附加報警信息根據《規範》,本市路口單位指示牌設置在路口人行道,標示路口周邊的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政府機關、重要文化場所的名稱、距離等信息,信息欄應不超過6 條。盧科長介紹,過去本市路口單位指示經常標示在指路標誌上,出現了零散,指示不詳細、不明確的情況。現在單位指示必須設置在單位指示牌上,實現規範統一,各種指示信息要素,一個也不能缺。指示牌上部分信息欄顏色爲白底藍字,最下面一條信息欄顏色爲白底紅字,標示110報警信息,特別是對其加以數字編號,市民報警時說明報警信息數字,110指揮中心即可第一時間鎖定報警人所在位置,離報警人最近的巡警車將在第一時間抵達。路口單位指示牌整體高度爲3.305米,既與周邊設施協調,也最適應路人的視線範圍。
讀者可登錄天津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http://www.tjjj.gov.cn/)閱覽《天津市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標誌設置規範》徵求意見稿,下載並填寫“意見反饋表”,通過電子郵箱:tjbzhc@126.com反饋意見。公示期截至5月8日。(記者 鄭東紅 金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