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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共青團鄭州市市委瞭解到,按照新修改後的《鄭州市青年文明號管理辦法》,鄭州市首次對青年文明號實行動態管理,不合格者摘牌,383個單位的青年文明號被“消號”。
據鄭州團市委工作人員介紹,鄭州團市委在經過深入調研、聽取各界意見時,發現部分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在創建青年文明號的過程中存在着服務意識下降、只爭榮譽不兌現服務標準等現象。針對這些現象,鄭州市對青年文明號實行年度考覈,動態管理。根據新修改後的《鄭州市青年文明號管理辦法》,鄭州市今年起將對青年文明號首次實行屆期制的管理辦法,每個青年文明號只能夠用5年,到期後重新認定,不合格者摘牌,而且每個青年文明號的單位都要一年“一過堂”。
鄭州市原有青年文明號1112個,到今年4月初,繼續認定有729個,383個青年文明號被“消號”。在被“消號”的青年文明號中,一部分是因年齡而正常“退休”,但也有一部分是因爲不合格而被消號。
根據新的《鄭州市青年文明號管理辦法》,今後,青年文明號在屆期內,若集體中有違法、違紀現象發生,或是在日常工作中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又或者被新聞媒體曝光,羣衆反映強烈,經調查情況屬實的,一律予以硬淘汰,取消其“青年文明號”稱號,摘掉牌匾,通報全市。(記者 王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