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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烏魯木齊4月14日電(記者胡仁巴) 近日,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推行居住證制度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獲悉,從今年10月1日起,新疆各地將改變暫住證名稱,正式實施居住證和實行“一證通”制度。
據悉,2011年4月4日,新疆正式頒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辦法》。根據辦法規定,新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實行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全面取代暫住證制度。並已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開展了全區居住證的試點工作。根據該辦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新疆各地州將改變暫住證名稱,在全疆正式實施居住證登記,積極研究推行“一證通”制度,逐步整合各部門多種證件爲“一證”,真正實現一證在手,全疆通行,徹底改變過去年年辦證、各地重複辦證的現象。
另據瞭解,按照居住證“一證多能”的要求,教育、衛生、建設、社保、計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在履行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職責時,將賦予流動人口當地的各項社會保障待遇和引進人才各項優惠政策,使流動人口融入當地的政治、經濟、社會建設之中。與此同時,居住證將具有“一卡通”功能,即在全疆任何地方申請的居住證,變更住址後,只需到當地社區簽註即可使用,無需再重新申請新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