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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香港4月14日電(記者茆雷磊)經過兩天的辯論,香港特區立法會14日晚表決通過了特區政府提出的2011/2012年度財政預算案。
特區立法會13日開始對預算案進行二讀,當天即以28票贊成、18票反對和1票棄權的表決結果,二讀通過了預算案,並隨即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就議員及特區政府針對預算案所提的共計17項修正案進行逐項辯論和表決。14日晚,預算案進入三讀表決,最終以33票贊成、19票反對和1票棄權的結果獲得通過。
由特區政府提出的關於向每位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派發6000港元現金的修正案,14日也獲得了通過。這項措施將涉及的總開支約爲370億港元,預計可惠及約610萬名合資格人士。
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於2011年2月23日在特區立法會發表了2011/2012年度財政預算案,這是他任內第四份預算案。預算案聚焦於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及應對挑戰三方面,並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
預算案發表後,特區政府聽取民意,又對預算案進行了部分修改,包括提出向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居民派發現金,以及建議寬免部分稅收等。曾俊華表示,進行這些修改的出發點是希望藏富於民,並響應市民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