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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讀者評家希望在我的續書裏看到寶玉、黛玉的愛情故事,結果發現黛玉在第八十六回就沉湖仙遁了,大失所望。我關於黛玉結局的筆墨確實存在不足,但是必須跟大家交代明白,就是從曹雪芹的八十回《紅樓夢》文本來看,第一,不能認爲《紅樓夢》是一部愛情小說,八十回裏有大量篇幅寫到愛情以外的故事,以金陵十二釵正冊裏的人物來說,賈元春、賈迎春、賈探春、賈惜春這“四春”的故事,就都不是什麼愛情故事,然而都非常重要,引發出讀者“原應嘆息”的深長喟嘆;王熙鳳的故事裏有些涉及情色,但也非愛情故事;史湘雲、李紈、妙玉、巧姐的故事裏沒有愛情;秦可卿的故事十分詭譎,其與賈珍的曖昧關係一般人難以想象有愛情成分;只有黛玉明愛、寶釵暗戀寶玉的故事及所構成的三角關係,纔是正經描述的愛情文字。更不要說八十回文本里還有許多其他女子的故事,如晴雯撕扇、鴛鴦抗婚、平兒理妝、香菱換裙、寶琴寫詩、尤氏操辦鳳姐生日活動等等,都表現着社會生活及個體生命的其他方面。更何況書裏還寫了許多男性,大多也不寫他們的情愛而寫他們的其他活動,折射出那個社會的人情世故、宦海浮沉。第二,就以愛情筆墨而言,曹雪芹在前八十回裏也不僅僅是寫了寶、黛的愛情,他還濃墨重彩地寫了賈芸和小紅的愛情、賈薔和齡官的愛情(都是上了回目的),還有秦鍾和智能兒的愛情、司棋與潘又安的愛情、焙茗與卍兒的愛情……
如果你真是靜心欣賞“斷臂維納斯”即曹雪芹的八十回文本,你就會發現,雖然在前四十回裏曹雪芹運足了氣力來寫寶、黛的銘心刻骨的愛情,以及黛、釵與寶玉的三角糾葛,但是到第四十九回寫到薛寶琴、邢岫煙、李紋、李綺四位親戚女性到賈府以後,曹雪芹他就將寶、黛的愛情以及寶、黛、釵的三角關係鄭重地作了一個收束,黛玉不再對寶釵猜忌,寶琴進府後獲得賈母寵愛,吃醋並說出酸話的不是黛玉而是寶釵,黛玉對寶釵、寶琴以親姐妹相待,以至寶玉反覺納悶,問“是幾時孟光接了梁鴻案”?寶、黛的愛情故事從此不是書裏的主體了。根據第一回裏的神話設計,黛玉作爲絳珠仙草下凡,是要用一生的眼淚,來償還作爲神瑛侍者下凡的寶玉當年對她澆灌甘露的恩德。而在第四十九回,“斷臂維納斯”上的文字就明明白白地寫出來,黛玉眼淚無多了,也就是意味着她的“還淚”之旅接近了盡頭。再往下看,其後只有第五十七回,寫“慧紫鵑情辭試忙玉”,算是涉及寶、黛愛情的最後一個波瀾,但內容卻已經不是黛玉對寶玉“情重愈斟情”,黛玉此時對寶玉並無猜忌也沒有鬧小性子,是紫鵑關於林家要來接走黛玉這個話頭,引發出寶玉單方面情感大爆發。即使把第一回到第五十七回全算成“寶、黛的愛情故事”,那麼,“斷臂維納斯”身上的後二十三回裏全然沒有寶、黛的愛情描寫了,約佔八十回的三分之一。請問,怎麼能把曹雪芹的《紅樓夢》理解成一部“寫寶玉和黛玉愛情故事的小說”呢?又怎麼能期盼曹雪芹寫出的八十回後的故事裏,仍是些關於寶、黛的纏綿悱惻的文字呢?
我在續書裏,將前八十回裏的許多角色延續下來,寫他們不同的命運。有的讀者因爲沒有認真閱讀過前八十回,因此誤認爲那些人物乃我隨意杜撰。比如續書裏出現了黛玉丫頭雪雁和趙姨娘丫頭小吉祥兒的涉及綾緞襖子的對話及後來雪雁救出小吉祥兒的情節,有的讀者就很以爲小吉祥兒是我杜撰出來的,他們覺得《紅樓夢》裏只該有寶、黛的愛情故事,離開了寶、黛、釵寫別的角色便讀來“眼生”。曹雪芹在第五十七回裏用幾百字寫了雪雁,趙姨娘要帶小丫頭小吉祥兒去參加她兄弟的葬禮,自己有月白綾襖,怕弄髒了,就問雪雁借,雪雁是小時隨黛玉從江南來到賈府的,在賈府無根,趙姨娘他們“柿子撿軟的捏”,要穿她的去,進府時一團孩兒氣的雪雁,在生活中磨鍊出來了,她巧妙地推託掉,並總結出這樣的人生經驗:“只是我想,他素日裏有什麼好處到咱們跟前?”在艱辛的生存中,終於懂得了如何以等價交換來維護自己那小小的利益。欣賞“斷臂維納斯”,如果不能讀出曹雪芹賦予這些配角、小人物的內涵豐富的筆墨,那可太遺憾了。因此,如果覺得我在續書裏關於寶、黛、釵、湘以外的諸如小紅、雪雁、小吉祥兒、鶯兒、墜兒、茜雪、靛兒、卍兒、紅衣女、二丫頭……的描寫看去不舒服,那麼,請您重讀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將關於這些人物的相關文字細加品味,總該獲得些特殊的審美感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