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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中通社報道,新北市一名女童不幸生在“狼之一族”,自2005年至2009年期間,先後多次遭同一屋檐下的外公及姨丈猥褻、強暴。事件揭發後,兩名長輩皆矢口否認,外公稱多次碰及孫女的胸部及下體是“純粹不小心”,而將姨甥女下藥後帶往酒店強暴的姨丈竟稱因爲“小女孩想睡覺”。
兩名爲老不尊的長輩一再口頭否認,但卻無法通過警方安排的測謊,最終在警方一再追問下坦承罪行,檢察官15日以分別以“加重強制猥褻罪”和“加重強制性交罪”將這2名色狼起訴。
據透露,新北市某初中一教師在2009年向一班初中學生教授性教育課時,發現案中事主表現異常,不僅當場眼眶泛紅落淚,更多次情緒失控。老師與輔導員與之深入交談後,女童終向老師坦承:“外公跟姨丈曾經對我做很不禮貌的動作”。
據女童供稱,2005年,當年只有11歲的她與母親寄住在外公家中,酗酒的外公自當年4月份起,多次跑進自己房間,伸手強行撫摸自己的胸部和下體,“我有反抗,但他並沒有停止”。據稱,後因母親帶她遷出,才停止噩夢。女童的姨丈在2006年開車將少女帶往外面,再伺機在其飲料中下迷藥,然後將昏迷的外甥女帶往酒店強暴,女童驚醒後,姨丈竟拿出一疊鈔票,恐嚇她“不要亂說話”。
檢察官指出,由於受害幼女和媽媽居住,家境並不好,外公和姨丈常拿錢資助他們母女倆,但沒想兩名最親的長輩卻是伸出魔爪的人。
警方表示,外公和姨丈在案發初期兩人異口同聲否認曾經性侵犯女童,外公辯稱是幫外孫女蓋棉被時,“不小心碰到”孫女的胸部及下體;姨丈則辯稱是因爲外甥女“想睡覺”才帶她去酒店,但兩人均未通過測謊。後在警方一再追問下,兩人先後坦承性衝動犯錯。
士林地檢署15日認爲兩人行徑惡劣,分別以“加重強制猥褻罪”和“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兩人,色姨丈的妻子也因此事憤而和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