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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病床上的李雪蓮 |
李雪蓮胸前的傷痕 |
事件起因系懷孕售票員踩了村主任之父的腳,警方和當地政府已展開調查
●孕婦:3個男子對我施以拳腳,還逼我下跪給老人道歉
●村主任:之前喝了4瓶啤酒,的確衝動打了人。讓她下跪是一個朋友喊的
『我至今感到頭昏、身子痛,但更害怕的是心理,每當想起那三個男子當眾毆打我,就整夜睡不著覺。』昨日,傷痕累累的女子李雪蓮躺在內江中醫院的病床上,擔心著肚裡的小生命;回想起幾天前被毆的經歷,她心有餘悸!
4月10日,內江市中區永安鎮橋板?村發生一幕:三名男子(包括橋板?村村主任譚江)為了給長輩『找面子』,強迫一名有11周身孕的婦女(李雪蓮)下跪『道歉』,並對其拳打腳踢。
無端禍起行車途中踩腳起爭執
4月10日下午1點半左右,內江開往永安鎮的班車行至橋板?村(小地名)時,由於道路不平,汽車顛簸厲害,在駕駛員張正立一腳急剎車時,售票員李雪蓮不小心倒退一步,踩到一名姓譚的老人腳上。
李雪蓮回憶說,老人大聲吼道:『你在乾啥子?』正在顛簸中的她回頭問明情況,表示車很顛簸,確實不是有意的。在雙方的理論中,老人感覺沒有很好的賠禮道歉,下車後站在車的前面不准走。
張正立和李雪蓮急忙下車向老人說『對不起,對不起』。老人見兩人道了歉,便轉身離去。
剛走沒幾步,老人又倒了回來,情緒激動地說『聽到哪個說看不慣(你)老不死的』。李雪蓮再三表示,沒有哪個會說那些話,但老人堅持不讓車走,並要求見公司領導。
無奈,張正立給公司劉經理匯報了情況。劉經理隨後驅車趕往現場。
事發現場3男拳腳相加孕婦下跪道歉
張正立說,他把乘客轉移到其他班車上後,便和李雪蓮等劉經理來
解決爭執。不一會兒,從白馬鎮方向來了一輛小車,停在班車前,下來3男子,其中一人是老人的兒子(後證實是橋板?村村主任譚江)。在問清老人是誰惹的事端後,譚江首先衝進班車。
『二話不說,男子一拳打在李雪蓮臉部,嘴角頓時見了血;與此同時,車下又上來兩名男子,他們和譚江等三人對李雪蓮拳打腳踢,還抓住她的頭發拖下車,繼續施暴。』
張正立見對方來勢洶洶,想去勸解,但對方威脅『沒你的事,過來連你一起打』,他只好報了警。
李雪蓮也證實說:幾人只是打她,還抓著頭發拉她下車。『我嚇倒了,頭昏昏沈沈的,他們喊我咋個我
就咋個。』幾名男子強迫其跪下道歉,她只有含淚跪著向老人道歉。
李雪蓮說,她被幾個男子打得分不清東西南北,嘴上、胸部和手上,到處有傷,嘴巴吐的口水也是血。
『周圍的村民都不敢勸,後來是一位中年人將坐在地上的李雪蓮扶進了客車。』張正立說,110趕來後,將雙方帶到永安派出所處理。
胎兒影響孕婦被毆是否流產未知
李雪蓮和對方幾名男子在永安鎮派出所分別作了筆錄。下午3點過,李雪蓮父親趕到派出所,因雙方意見不一,直到6點左右,在李父的要求下,李雪蓮纔被送到內江中醫院治療。
經警方初步協調,對方先支付了1500元醫療費,次日又送去1000元。
昨日下午,內江中醫院病床上的李雪蓮神色懮郁。『因肚子裡懷著近3個月的嬰兒,很擔心寶寶安全。』
記者向主治醫師張代庚了解了傷情。張醫師說:『傷者送到醫院後,多處軟組織挫傷。當時還看不到會不會流產的征兆。』
『李雪蓮被毆打後,對小孩子有影響嗎?』張醫師表示,由於傷者軟組織等傷情還沒有恢復,尚不能正常檢查腹中胎兒的情況,是否有流產影響,還得留院觀察。
記者調查村主任稱聽有人罵老父纔動的手
昨日下午,永安鎮綜治辦段主任在電話裡對記者說,經過鎮上初步調查,當事人之一的橋板?村村主任譚江,的確是因為父親『受了欺負』而出頭,他中午喝了點酒,與兩個朋友一起趕到現場,動手打了人,『他事後承認自己很衝動,做得不對。』段主任說,事發時,對方(售票員、駕駛員)一方沒有動手。
昨晚,記者跟譚江面對面。譚江說,父親都離開了,售票員還罵其父親『看不慣(你)老不死的』,這也是他們後來去理論的重要原因。『至少說明售票員不尊重人。』譚江一再否認自己『抓女子頭發下車』等說法,他說:『我喊她(李雪蓮)下去的,聲音是有點大。』
譚江承認:當時自己在趕到現場前喝了4瓶啤酒,到現場時的確衝動打了人。譚表示,讓售票員下跪是跟他一起的一個朋友喊的,售票員當時看到那場面也可能嚇倒了。『現在想來我肯定不對,事後也多次到醫院去給李雪蓮賠禮道歉,希望得到她的諒解。』
官方表態:一旦查證將嚴肅處理
內江市中區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過調查,這起事件的起因在於車行中顛簸,駕駛員一腳急
剎車時,售票員李雪蓮站不住腳後退時,無意踩了譚姓老人的腳,雙方遂發生口角。後李和駕駛員向老人道了歉;但老人下車後,其自述又聽到售票員李雪蓮罵罵咧咧,便調頭回來找其理論。隨後,老人的親屬(3男子)趕到現場,雙方遂發生抓扯、毆打,售票員為女子(後調查為孕婦),且人單勢薄,對方幾個男子肯定佔了強。』該負責人表示,市中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這起毆打孕婦事件,將等傷者出院後再作出進一步處理。
永安鎮黨委書記朱武雄稱,4月15日上午鎮黨委、政府剛得知此事,非常重視。經初步調查,橋板?村村主任譚江(當事老人的兒子)把此事作為治安糾紛,事發後沒有向黨委政府及時匯報, 『無論譚江在此事中有哪種行為,他趕到現場去(糾扯)肯定是錯誤的,我們已讓鎮綜治辦段主任通知他到鎮上來進行了嚴厲批評,要求其必須配合公安進行治安調解,並到醫院去把(傷者)該交的錢交了。』
朱武雄表示,當日,鎮綜治辦段主任還代表鎮黨委政府到醫院看望慰問了傷者,鎮黨委政府正組織人員對此事前因後果進行調查,一旦確認肇事者將嚴肅處理。
編後
找『面子』不是這樣就能找回來
別拿村主任不當乾部。從孕婦售票員李雪蓮被毆打,並被『勒令』兩次下跪道歉這事來說,再次證明了人們常常調侃的這句話。
一個村主任居然邀約兩個幫手,對一個女子施以拳腳,並強迫對方下跪。事態的昇級,達到了讓人發指的地步。
俗話說,好男不和女斗。三個男人持強凌弱,欺負一個女子,這算哪門子好漢?再說了,以此種行徑當真就找回了『面子』?
在我看來,反倒是裡子面子都被丟了。因為毆打孕婦,不僅要賠錢,還要受到法律懲處,哪裡還有面子可言?落下罵名而已。
這事還暴露出些什麼呢?普法任重道遠:村民法律意識淡薄。當事件發生後,以暴力方式討說法,而主使者竟然是村主任。
這事應該還沒完,倘若孕婦肚裡的孩子因毆打而造成流產,或許這三個大男人的行為就不是肇事那麼簡單了。我們相信,法律終究將作出公正的評判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