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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雅加達5月7日電 早在1992年,東南亞國家聯盟就提出建立自由貿易區,力爭通過推進貿易自由化提高合作水平和加強經濟一體化建設,增強東盟的整體實力。
隨着經濟合作的不斷深化,特別是經歷了1997年至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東盟國家普遍認識到,只有建立本區域自覺應對外部衝擊的多種機制,才能保證區域的安全與穩定。因此,建立一個類似於歐盟的“東盟共同體”的設想應運而生。 2003年10月,第9屆東盟首腦會議發表的《東盟第二協約宣言》宣佈,將於2020年建成以安全共同體、經濟共同體和社會文化共同體爲三大支柱的東盟共同體。
2004年11月,第10屆東盟首腦會議通過了《東盟安全共同體行動綱領》和《東盟社會文化共同體行動綱領》,並正式將制定《東盟憲章》列爲東盟的一個目標,爲東盟共同體建設尋求法律保障。
2007年1月舉行的第12屆東盟首腦會議通過的《宿務宣言》決定,正式啓動東盟憲章的起草工作。宣言還決定將東盟共同體建設提前至2015年完成。同年11月,《東盟憲章》在第13屆東盟首腦會議上獲得通過,爲建立東盟共同體提供了法律保障。另外,會議還通過了《東盟經濟共同體藍圖》,重申在2015年之前建成東盟經濟共同體。
2008年12月,《東盟憲章》正式生效。憲章明確規定,東盟共同體將由東盟經濟共同體、東盟安全共同體和東盟社會文化共同體組成。建成後的東盟共同體將使東盟具有一個目標、一個身份和一個聲音,共同應對未來的挑戰。
在《東盟憲章》的框架下,2009年2月,東盟國家領導人在第14屆首腦會議上籤署了《東盟共同體2009年-2015年路線圖宣言》及相關文件,就如期在2015年建成東盟共同體提出了戰略構想、具體目標和行動計劃。
2010年4月,第16屆東盟首腦會議在越南首都河內舉行,東盟各國表示將進一步提高效率、落實現有各項協議,積極推動《東盟憲章》轉化爲現實。同年10月,東盟國家領導人在第17屆東盟首腦會議期間通過了《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東盟祕書長素林表示,“規劃”囊括700多項工程和計劃,投資規模約達3800萬美元,“規劃”實施後將促進東盟地區全方位聯通,併爲東亞地區互聯互通鋪平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