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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陳先生:今年5月起,“醉駕入刑”正式實施。本市對醉酒駕車的查處非常嚴厲,請問酒後多長時間能開車?吃完一些食物是不是也能被測出“酒駕”?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針對市民提出的問題,記者採訪了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提醒市民,應自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可存僥倖心理。該負責人還詳解了一些注意事項。
喝酒後多久可駕車
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佈的國家標準規定,車輛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小於80毫克爲飲酒駕車,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爲醉酒駕車。
酒後多長時間能開車,或者喝多少酒能夠開車,沒有特定的界線。這是因爲:一是人體差異,有的人對酒精吸收快揮發也快,有的人對酒精吸收慢揮發也慢;二是酒類製品對酒精含量有差異,低度酒酒精含量低些,高度酒酒精含量高些,因此不能很好界定喝酒後多長時間纔可駕車。
引發酒駕嫌疑食品
易引發酒駕嫌疑食品包括:豆腐乳、醉蟹、螺、蝦、啤酒鴨、酒釀圓子等。有人做菜習慣加料酒或者白酒、燒酒,加得多也可能被測出有酒精含量而涉嫌酒駕。
司機在開車前應避免食用這類食品。如果食用後被查出酒精超標,應該明確告知交警,要求過一段時間再進行檢測。
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據交管部門分析,酒駕或醉駕有四種心態:一是逞強好勝,醉酒者典型心態就是不服輸,很多醉酒者會表現得酒量比他人大,醉酒後開車也是爲表現自己喝酒後沒事,比他人強。二是圖方便,不少被查獲的酒駕者都爲自己開脫,離家近喝點酒駕車沒事。三是僥倖,覺得不會出事,對危險判斷變得遲鈍,或盲目自信,部分酒駕者因此選擇鋌而走險。
司機朋友應該自覺做到“駕車不喝酒、喝酒不駕車”,親朋好友也不要勸酒,這樣才能保證個人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記者趙寶起 通訊員楊毅 王棟 實習生劉波)